第六节 延安时期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范例
一、毛泽东向被整错的同志赔礼道歉
1943年4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继续开展整风运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认为:“自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成立与我党大量发展党员以来,日寇与国民党大规模地施行其特务政策,我党各地党政军民学机关中,已被他们打入大批内奸分子,其方法非常巧妙,其数量足以惊人。”《决定》规定:“整风的主要斗争目标,是纠正干部中的非无产阶级思想(封建阶级思想、资产阶级思想、小资产阶级思想)与肃清党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审干运动初期,康生在陕北公学搞了一个试点。他搬出从苏联学来的“肃反”经验,采用逼供信、车轮战等方法,搞出了一些所谓“特务”和“特务组织”,炮制出了“张克勤反革命特务案”,从而使审干工作性质改变,从内部试点转为面上普及,掀起了审干高潮,从审干变成抓特务。7月15日,康生做《抢救失足者》动员报告,由于对敌情估计过于严重,一时搞得“特务如麻”,出现了大搞“逼、供、信”的过火行为,使整风运动的审干工作变成抢救失足者运动,仅在延安地区十几天内就骇人听闻地揪出所谓特务分子1400多人。
毛泽东及时发现了运动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强调不能搞“逼、供、信”,并制定了审干工作的“九条方针”和“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政策,对被“抢救”的干部进行甄别,对被整错的同志给予平反、恢复名誉。对审干工作中扩大化错误,毛泽东主动承担了责任,多次进行自我批评,还亲自出面多次向被整错的同志赔礼道歉。有一次在中央党校礼堂开会时,毛泽东说:“整个延安犯了许多错误。谁负责?我负责。我是负责人嘛!”“这次大家都洗了澡,就是水热了一点儿。不少同志被搞错了。凡是被搞错了的要一律纠正,坚决平反!”“有的同志被错戴了帽子,这也没得要紧。帽子戴错了,现在我把它给你们摘下来就是了。”“我们共产党人是革命者,但不是神仙。我们也吃五谷杂粮,也会犯错误。我们的高明之处就在于犯了错误就检讨,就立即改正。今天,我就是特意来向大家检讨错误的,向大家赔个不是,向大家赔个礼。”
许多受过冤屈的同志最初的怨气很大,但是毛泽东这样主动承担错误,并多次诚恳地赔礼道歉,不仅怨气消了,还很感动。对过去的事释怀了,心情重新舒畅了,而且还增加了同志间的感情,增进了团结。
二、林伯渠理顺“三三制”中党员领导与非党员领导的工作关系
1940年,陕甘宁边区成立了“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在边区政府的组成人员中,有三分之一的共产党员,代表无产阶级;三分之一的左派进步分子,代表小资产阶级;三分之一的中间分子,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士绅。林伯渠当选为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开明士绅李鼎铭先生当选为副主席,李维汉任边区政府秘书长。
当时实行的“三三制”是党内外合作共事,是一个新事物,党员和非党员都不习惯,也没有成熟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工作,有时难免会发生一些误会和隔阂。一次在由李鼎铭副主席主持的政务会议上讨论问题时,李鼎铭并不同意大家的意见,但是党员干部都同意,最后表态时勉强说“我没有意见”。当时林伯渠和李维汉都感觉不对头,回头林伯渠让李维汉去找李鼎铭征求意见,李鼎铭很坦率地说:“你们党上都决定了,把我这个副主席当摆设。”
李鼎铭的这个批评很尖锐,立即引起了林伯渠的重视,他虚心接受了李鼎铭的批评,共同研究商定了改善党员干部和非党员干部关系的办法:一是决定每周举行一次向林伯渠主席、李鼎铭副主席汇报工作的会议,由各厅、处、院主管人轮流汇报工作,有问题当场商量解决;二是规定各厅、处、院向政务会议提出的有关方针、政策、计划和其他重要议题时,除经过党组织研究外,还必须向李鼎铭副主席汇报,取得同意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同时还规定各厅、处、院处理内部领导关系时,也要参照这两条办法实行。这些措施使得党内外关系得到极大的改善,党内外人士能够坦诚相待、畅所欲言,充分发挥了党外人士参与政府领导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