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开展群众路线的方法很多,主要有以下方面:
方法之一:把群众组织起来。“组织起来”是毛泽东领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重要思想,也是更好聚集人民力量,克服困难、取得胜利的强大法宝。1943年11月29日,在中共中央招待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大会上,毛泽东做了题为《组织起来》的重要讲话,这是毛泽东在延安时期关于把群众组织起来最完整的一个论述。毛泽东发表《组织起来》讲话的直接目的是为发展陕甘宁边区和抗日根据地生产,克服经济困难指出一条明确的道路和具体可行的实践机制。文中毛泽东对组织起来的意义进行了非常精辟深刻论述,毛泽东说:“日本敢于欺负我们,这主要原因在于中国民众的无组织状态。克服了这一缺点,就把日本侵略者置于我们数万万站起来了的人民之前,使它像一匹野牛冲入火阵,我们一声唤也要它吓一大跳,这匹野牛就非烧死不可。”因此,将群众“组织起来”,改变我国“一盘散沙”的国民特性和历史面貌,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民力量,使分散的力量成为集中的力量,使分散的行动成为集中的行动,从而使处于个体状态的社会成员成为一个强有力的集合体,为正在进行的革命事业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也为中国人民民族认同感、国家认同感的树立埋下了种子。毛泽东指出把群众组织起来的范围,包括陕甘宁边区和其他抗日根据地的各个阶层、各个方面的人士,就是要“把一切老百姓的力量,一切部队机关学校的力量,一切男女老少的全劳动力半劳动力,只要是可能的,就要毫无例外地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对军队组织来说,既要打仗又要搞生产,努力做到自己供给;机关学校除了日常工作外,也积极生产,实现蔬菜自给;农村要将分散的个体小农生产者组织起来,在集中领导的方式下,互相帮助共同劳动;工厂里的工人更好体现组织化程度较高的特点,调动劳动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小手工业者要组织成相当规模的合作生产形式,在资金、技术、劳动力、工具、设备等方面相互结合、相互帮助。“所有的二流子都要受到改造,参加生产,变成好人。”关于组织群众的形式,毛泽东在学习和借鉴苏联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强调:“目前我们在经济上组织群众的最重要形式,就是合作社。”克服农民永远贫穷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毛泽东强调:“无论叫什么名称,无论每一单位的人数是几个人的,几十个人的,几百个人的,又无论单是由全劳动力组成的,或有半劳动力参加的,又无论实行互助的是人力、畜力、工具,或者在农忙时竟至集体吃饭住宿,也无论是临时性的,还是永久性的,总之,只要是群众自愿参加(绝不能强迫)的集体互助组织,就是好的。”
方法之二:对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政治动员。政治动员,是指国家从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发动人民和军队参加战争所采取的措施。1938年,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指出:“如此伟大的民族革命战争,没有普遍和深入的政治动员,是不能胜利的。”抗日战争的动员,“首先是把战争的政治目的告诉军队和人民。必须使每个士兵每个人民都明白为什么要打仗,打仗和他们有什么关系。抗日战争的政治目的就是‘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建立自由平等的新中国’,必须把这个目的告诉一切军民人等,方能造成抗日的热潮,使几万万人齐心一致,贡献一切给战争”。延安时期开展各项工作,都要进行政治动员,目的就是要把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告诉大家,使群众自觉自愿地参加到工作行列中来,尽心尽力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去奋斗。例如边区开展大生产运动、反摩擦斗争、保卫延安等,都进行了政治动员。
工作方法之三: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法。这是延安时期党开展群众工作使用的最基本方法之一。1943年6月1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成为毛泽东指导干部从事领导工作的一篇重要著作。毛泽东在文中开门见山地指出:“我们共产党人无论进行何项工作,有两个方法是必须采用的,一是一般和个别相结合,二是领导和群众相结合”。“一般和个别相结合”,就是领导者在推广一项工作,或完成一项任务时,应当有一般的,普遍的号召。要反复向群众做宣传,讲清这件工作的意义、内容、任务、注意事项等,让所有的群众都知道,把尽可能多的群众发动起来,一起参与。“任何工作任务,如果没有一般的普遍的号召,就不能动员广大群众行动起来。但如果只限于一般号召,而领导人员没有具体地直接地从若干组织将所号召的工作深入实施,突破一点,取得经验,然后利用这种经验去指导其他单位,就无法考验自己提出的一般号召是否正确,也无法充实一般号召的内容,就有使一般号召归于落空的危险。”这种方法也就是后来说的典型带动和普遍指导相结合的方法。“个别”就是典型,“一般”就是普遍。
工作方法之四: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这个方法仍然是延安时期开展群众工作的最基本方法之一。1943年6月1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说,“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就是做一件事或完成一项任务,既要有领导的积极性,也要有群众的积极性。“只有领导骨干的积极性,而无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相结合,便将成为少数人的空忙。但如果只有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而无有力的领导骨干去恰当地组织群众的积极性,则群众的积极性既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走向正确的方向和提到高级的程度。”在1943年边区的大生产运动中,党中央、西北局、边区政府的领导人都以身作则,参加到生产运动中去。毛泽东在杨家岭的菜地种了菜,当时中央机关规定,分配每人每年生产蔬菜任务为360斤,毛泽东年年都超额完成任务。中央直属机关的工作人员还集资在杨家岭沟口开设了一个合作社,方便了大家的日常生活,毛泽东入了一股。朱德从抗日前线回到延安后,和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组成一个生产小组,开垦了3亩地,种植菠菜、葫芦、白菜、芥菜、笋、南瓜、黄瓜和豆角等,他坚持早晚精管细作,蔬菜长势与收成良好。1943年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警卫团举行纺线比赛,周恩来、任弼时、李富春等领导同志都争相参加,任弼时同志夺得纺线第一名,周恩来同志被评为纺线能手。林伯渠主席还专门订有个人生产节约计划,贴在边区政府机关墙报上,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检查自己的落实情况。中央领导人的模范行动,成了大生产运动的鼓舞力量,极大地鼓舞了边区军民的生产热情。
工作方法之五:党的骨干队伍和群众组织相结合。党的骨干队伍和群众组织相结合是延安时期群众路线的主要工作方法。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对人民战争的思想做了概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有一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军队作为骨干,有一整套正确的战略战术,善于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游击战和运动战,并以根据地为依托,实行“三结合”的武装力量制,进行人民战争。“这个军队之所以有力量,还由于有人民自卫军和民兵这样广大的群众武装组织,和它一道配合作战。在中国解放区内,一切青年、壮年的男人和女人,都在自愿的民主的和不脱离生产的原则下,组织在抗日人民自卫军之中。自卫军中的精干分子,除加入军队和游击队者外,则组织在民兵的队伍中。没有这些群众武装力量的配合,要战胜敌人是不可能的。”“这个军队之所以有力量,还由于它将自己划分为主力兵团和地方兵团两部分,前者可以随时执行超地方的作战任务,后者的任务则固定在协同民兵、自卫军保卫地方和进攻当地敌人方面。这种划分,取得了人民的真心拥护。如果没有这种正确的划分,只注意主力兵团的作用,忽视地方兵团的作用,那末,在中国解放区的条件下,要战胜敌人也是不可能的。在地方兵团方面,组织了许多经过良好训练,在军事、政治、民运各项工作上说来都是比较地更健全的武装工作队,深入敌后之敌后,打击敌人,发动民众的抗日斗争,借以配合各个解放区正面战线的作战,收到了很大的成效。”毛泽东的这段话,非常精确地说明了党的骨干队伍和群众组织相结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工作方法之六:抓两头带中间。这是延安时期针对群众思想觉悟不一致,推动群众工作向前发展最有效的方法。1943年6月1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说:“任何有群众的地方,大致都有比较积极的、中间状态的和比较落后的三部分人。故领导者必须善于团结少数积极分子作为领导的骨干,并凭借这批骨干去提高中间分子,争取落后分子。”延安时期组织群众开展大生产运动,就是采用的这种方法,对劳模,大张旗鼓地表彰,对好逸恶劳的“二流子”进行改造,带动和引导所有群众都加入到了大生产运动的行列中来。
工作方法之七:发挥群众模范的带头作用,并引导形成群众运动。这是延安时期开展群众工作最成功的方法。延安时期在方方面面树立了很多模范,其中尤以劳动模范最多。1944年12月22日至1945年1月14日,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劳动英雄与模范工作者大会在延安举行,毛泽东在大会上做了题为《两三年内完全学会经济工作》的讲话(新中国成立后以《必须学会做经济工作》为题编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毛泽东在讲话中指出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的作用有三个:“第一个,带头作用。这就是因为你们特别努力,有许多创造。你们的工作成了一般人的模范。提高了工作标准,引起了大家向你们学习。第二个,骨干作用。你们的大多数现在还不是干部,但是你们已经是群众中的骨干、群众中的核心,有了你们,工作就好推动了。到了将来,你们可能成为干部,你们现在是干部的后备军。第三个,桥梁作用。你们是领导人员和下面的广大群众之间的桥梁,群众的意思经过你们传上来,上面的意见经过你们传下去。”
延安时期,发挥劳动模范的带头作用,大力开展学习带动模范的群众运动,积极引导军民以劳模为榜样,开展热火朝天的全民生产劳动大竞赛,推动革命和建设的发展。典型例子就是通过劳模吴满有掀起大规模的农业生产劳动竞赛,通过学习赵占魁在工厂开展“赵占魁运动”,推动了边区的农业和工业发展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吴满有,陕西横山人。1928年因逃避灾荒,移居延安柳林吴家枣园。1934年土地革命后分得一座荒山。因善于经营、吃苦耐劳而致富。1941年在缴纳公粮后还有一半盈余,并购买了不少公债,引起边区政府重视。1942年4月30日,延安《解放日报》刊登了莫艾写的人物通讯《模范农村劳动英雄吴满有》。朱德看了这篇报道以后,对吴满有劳动致富的事迹很是称赞,此后吴满有被命名为全边区的“劳动英雄”,成为全边区群众劳动致富的典型和生产运动的方向。1943年1月11日,《解放日报》发表社论《开展吴满有运动》,明确指出:“吴满有这种响应政府号召、努力生产、周密计划的精神,是值得大家学习的,他的方向,就是今年边区全体农民的方向。”并具体介绍了“吴满有方向”的内容是“肯劳动、会经营、会计划、公民模范”等。1943年2月24日,安塞县劳动英雄杨朝臣写信给吴满有,发起竞赛倡议,提出6条作为向吴满有劳动竞赛的条件,同时请边区政府建设厅高自立、霍子乐两位厅长做评判员。2月28日,吴满有给杨朝臣复信,积极应战,并倡议把两人之间的竞赛扩大到两个村庄和全边区部队、群众中去。此事引起中共中央和边区政府高度重视。朱德电令全边区部队积极响应竞赛倡议。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副主席李鼎铭联名发出指示,要求全边区民众同吴满有和杨朝臣一样开展生产大竞赛。3月3日,《解放日报》发表了《生产大竞赛》的社论,号召各级党政军干部,“迅速组织生产竞赛的运动,发动这个劳动人民和那个劳动人民的竞赛,这个村和那个村的竞赛,以及战士和人民的竞赛”。在全边区的部队、机关、学校和群众中,迅速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劳动竞赛的热潮。年底,边区农业获得了大丰收。
赵占魁,山西省定襄县人,1896年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1938年赵占魁到延安参加抗日并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边区公营工厂高达2000摄氏度的高热熔炉面前,他每时每刻都认真工作着,毫不懈怠,始终“冲锋在前,退却在后”。工作上不怕艰苦繁重,始终站在最前面,做得最多最好。但他从来不自夸、不贪功,每遇论功行赏的时候总是让开,认为那是大家努力的结果。他从来不计较个人的待遇与得失,克己奉公。在赵占魁的身上,体现了一种新的劳动态度,那就是能够认识自己的主人翁的地位,把自己锻炼成为一个劳动英雄、技术能手、节约模范;锻炼成为一个团结和学习的标兵。朱德称赞他是用革命者态度对待工作的“新式劳动者”。1942年9月11日,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发表社论《向模范工人赵占魁学习》。同年10月12日,边区总工会发出《关于开展赵占魁运动的通知》,号召全边区工人向赵占魁学习,开展新劳动者运动。边区各报刊相继宣传赵占魁先进事迹。1942年12月,毛泽东发出“发展赵占魁运动于各工厂”的指示。此后,向赵占魁学习的群众运动迅速在各工厂展开。运动也由公营工厂扩展到私营炭窑、作坊等企业。敌后各抗日根据地也将赵占魁运动作为新劳动者运动普遍开展起来。赵占魁运动极大地鼓舞了边区工人群众的劳动热情,提高了他们的阶级觉悟,改变了他们的劳动态度,对增加生产、提高质量、降低成本起了巨大作用,全边区工业生产产量年平均增长30%~50%。可见赵占魁运动中激发出的劳动热情和积极性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是十分巨大的。
工作方法之八:给群众创造一个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中共中央长征到达陕北时,陕甘宁一带土匪横行,多达10余万人,给社会治安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危害。陕甘宁一带土匪多,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边区的自然条件差,地广人稀,土地贫瘠,灾害频繁,经济落后。很多人生活没有着落,就当了土匪。社会治安不稳定,土匪独霸一方,零散家户没有土匪做靠山,无法安宁,这使土匪有了社会基础。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剿匪政策是先剿后抚,或者是直接招抚,导致了兵匪不分、兵匪一家的局面,以至于上山为匪成为进入上层社会的主要方式和有效途径。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土匪作乱与平息匪乱的交替出现,不但是剿匪政策的失败,也是社会体制的失败。土匪的猖獗给边区群众的生活安宁带来了很大的危害,边区政权也受到严重的威胁。匪患引起中共中央高度重视,陕甘宁边区政府采取“打防结合,双管齐下”的措施,从1939年冬开始,展开了剿匪运动。通过两年多的武装剿匪和政治瓦解、政策安抚,再加上陕甘宁边区政府在自身政治经济建设中,制定颁布了土地、婚姻、民主选举、禁烟、移民、大生产运动、改造“二流子”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使陕甘宁边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政治民主,到1942年年底才彻底消除了土匪。剿匪的成功,使群众有了和谐有序的社会生活,使群众愿意听党的话、跟党走,工作方法之九:实绩展示使群众看到光明前景。展示、展览发挥的作用很多,现在的展示、展览会成为重要的商品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和资金引进市场。延安时期办展览会,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群众看到光明的前景,提高生活信心和劳动生产的积极性,增强党对群众的影响力、号召力、凝聚力。1939年由中共中央提议、陕甘宁边区政府建设厅等机关共同筹备,举办了一次陕甘宁边区规模最大的工业展览会,受到延安群众的热烈欢迎。5月1日下午,展览会开幕典礼隆重举行,参展产品在当时的边区颇显琳琅满目,五光十色,有近千种,2460余件,分为原料、成品、机械、模型等几个部分。边区机器厂(茶坊兵工厂)还有“工人生活一瞥”等照片和墙报,展现了全边区的工业建设新面貌。这个展览群众看了很受鼓舞,十几天里,参观者达数万之众。1944年7月至8月间举行的边区卫生展览会,参观者多达万人。其中防疫和妇婴卫生部分的展览最受欢迎。在防疫卫生部分,通过图表和连环画告诉参观者:虱子造成了出水病和出斑病,苍蝇造成了伤寒和痢疾,同时告诉人们如何消灭它们。在妇婴卫生部分,用图表、实物说明从怀孕、生产到婴儿长大的全套知识。延安城南白家坪有位老婆婆拄着拐杖前来参观,看了妇婴部分后感动地对讲解员说:“我活了50多岁,生了13个娃,只活了两个,要是现在的话,我那13个娃都可以长大了。”第二天一大早,她就拉着一头毛驴,去接已怀孕6个月的女儿来看展览。女儿有些害羞不敢来,老婆婆急了骂道:“养娃的事害什么臊!公家给咱们老百姓想得这么周到,咱们还能古板下去?”实绩展示,极大地鼓舞了边区群众参与政府号召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工作方法之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关怀的温暖。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到达陕北之前,群众和国民政府处于对立状态,国民政府以欺压群众为管理方式,群众对国民政府恨之入骨,政府对群众也就没有号召力。边区政府成立以后,政府多方面为民服务,使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关怀的温暖,增加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亲近感。例如1941年5月边区瘟疫流行,边区卫生处组织医疗防疫队到甘泉、富县、志丹等疫情较重的各县,历时两月余,共为民众及公务员、学生431人注射防疫针,325人种痘,治病1199人,控制了疾病的流行,并帮助当地政府建立了防疫委员会。这样,使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就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就是为老百姓办事的,增强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亲近感、亲切感。
工作方法之十一:使群众从传统的观念束缚中解放出来。传统的思想观念对人的约束非常大,危害也非常大。不但影响革命工作,也影响人的生活。例如禁止裹足。缠足是旧社会遗留下来摧残女子身体的一种陋习,在当时的边区普遍盛行。针对这一问题,1939年8月1日,边区政府民政厅制定了《陕甘宁边区禁止妇女缠足条例》,运动以法律规定的形式推动禁止女子缠足运动的开展。《条例》规定“凡边区妇女年在18岁以下者,自本条例公布之日起一律禁止缠足”;“凡边区妇女已缠足者,自本条例公布之日起,须一律解放”,违反者处其父母或家长半年至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陕甘宁边区禁止妇女缠足条例》发布后,边区各级妇联会、抗敌后援会、青年救国会等群众团体,充分利用漫画、标语、黑板报、小型宣传品、歌曲、戏剧等广泛宣传动员,要求各级干部、党团员起带头作用,积极动员自己的妻、嫂、姐、妹放足。发动学校教员、学生上门动员、回家劝导,各级妇女干部下乡蹲点,教给妇女放足办法、教剪圆头鞋样等。更有一些放了足的妇女加入到反裹足运动中来,她们结合自身的体会,宣传放足的好处。通过大量的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妇女们明白了放足的意义,许多妇女自动放足,穿上平底鞋。一些父母也开始反对女儿缠足。边区的放足运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边区很多县18岁以下的女子80%都放了足。这样既方便了妇女生活,又有利于妇女参加革命工作。群众从传统观念中解放出来,思维变活跃了,脑筋更灵活了,生产生活也就更具有了活力。
工作方法之十二:用法律的形式保护群众的生活自由和根本利益。在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之前,当地基本处于无法状态,属于土匪和强人的世道,群众的一切利益根本得不到保护。针对这一实际状况,陕甘宁边区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护群众的生活自由和根本利益。例如,1939年4月4日,边区政府制定并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条例》颁布之前,边区范围内包办婚、买卖婚、童养婚、入赘婚、转房婚、招夫养夫婚等传统的婚姻形式甚为流行。旧的婚俗剥夺了男女青年的婚姻选择权,成为束缚广大妇女的最大精神枷锁。《条例》规定:“男女婚姻照本人之自由意志为原则”;“禁止包办、强迫、买卖婚姻,禁止童养媳及童养婚(俗名站年汉)。”1944年3月20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修正陕甘宁边区婚姻暂行条例》十五条。《条例》规定:陕甘宁边区实行婚姻自由制度。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实行男女结婚、离婚自由,但须经政府批准。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抗日军人之配偶,在抗战期间原则上不准离婚等条文。这标志着边区婚姻自由原则,在政策导向的支配下,通过立法得到了彻底的确立,也标志着传统低俗婚姻在边区的逐渐消除,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生活方式得以确立。再如陕甘宁边区的土地权益问题,边区政府成立前,土地都在强人和地主手里掌握,普通群众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陕北闹红时期,刘志丹、谢子长等领导陕北红军给一些穷苦农民分配了从地主手里收缴来的土地,但是地主、富农反攻倒算,使一些分到地的农民重新丢失了土地。也有些地块分配时界线不清,农民和农民争地引起纠纷。种种原因,土地问题矛盾很多,影响群众生产积极性。针对这一实际问题,1937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制定了《陕甘宁边区土地所有权证条例》,规定了“土地所有权证”是“土地所有权之唯一凭证,在土地所有权证颁布后,原有关于土地所有权之各种契约,一概作为无效。”作为土地归属的法律依据,土地所有权证必须载明如下内容:“(一)土地种类;(二)土地坐落;(三)土地面积;(四)土地四至界线;(五)每年平均收获量或收益(农地收获量以16两秤、30斤斗为标准计算,其他土地以收益计算);(六)土地等级;(七)定着物情形;(八)所有权来历;(九)所有人之姓名、籍贯、住址、成分等。”还对土地的买卖、转让、申请土地登记收费等都做了细密的规定。这样,就把土地的权属固定了下来,保护了普通群众的利益。陕甘宁边区用法律的形式保护群众的生活自由和根本利益,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为党开展群众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工作方法之十三:政策扶持带动。政策扶持带动是陕甘宁边区开展群众工作的一项基本措施,贯穿于延安时期始终,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开展生产的积极性。例如1941年12月8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针对大生产运动中贫困农民缺乏农具、耕牛和籽种的实际困难,发出了《关于迅速办理农贷的指示信》,指出:“本府为推动边区农业生产的发展,现决定由边区银行办理耕牛贷款,凡属以从事生产为目的而缺乏耕牛之贫苦农民及新来之移民,均可视其实际需要,按章贷与资金,以为购置耕牛之用。”再如陕甘宁边区扶持植棉。边区东部沿黄河的延川、延长、固临等地适宜种植棉花。为鼓励这里的农民植棉,1940年12月1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关于推广棉麻的训令》,对于棉农的有关优惠政策规定如下:一是愿种棉而无棉籽的,由建设厅贱价卖给或借给,收了新籽后还。二是如果一亩地收不到10斤棉花,由政府弥补损失;如果10斤棉花的价钱,少于种粮食收入的价钱,由政府赔偿,如果棉花卖不出去,由政府承买。三是在3年以内,棉田免收农业税或救国公粮。同年,在《关于本年度经济建设计划的决定》中又明确规定:“在适宜种棉区域,动员农户增种棉五万亩由政府发给农户棉种,秋收后由政府购置轧花机帮助农民合作轧花,保证农户如因种棉受有损失,政府弥补之。”1943年1月15日,边区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奖励植棉贷款条例》,该条例规定“本贷款专以奖励增植棉花为目的”,明确规定本贷款旨在奖励植棉,“完全不收利息”。“对于植棉贷款,各借户如因灾荒或受意外损失时,则可按受灾程度之大小,酌予延期归还或分期归还。必需时尚可请求政府准予减免。”边区政府颁布的这些优惠政策对于推广植棉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使边区棉田面积于1944年扩大到295178亩,1945年增加到350000亩。政策扶持带动,解决了群众的生产困难,有力地推动了边区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