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爱国主义的内涵

第六章 爱国主义的优秀传统

第一节 爱国主义的内涵

爱国即爱祖国。祖国是祖先开辟的生存之地,人们对这片疆土所赋有的生生不息和传宗接代的特殊含义予以崇拜、爱惜和捍卫。祖国的内涵,包括了祖国的国家主权、祖国的大好河山、祖国的灿烂文化以及祖国的骨肉同胞。祖国与国家不是一回事。国家是政治地理学名词,从广义的角度来说,国家是指拥有共同的语言、文化、种族、血统、领土、政府或者历史的社会群体。从狭义的角度来说,国家是一定范围内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体形式。在社会科学和人文地理范畴,国家是指被人民、文化、语言、地理区别出来的领土;被政治自治权区别出来的一块领地;一个领地或者邦国的人民;跟特定的人有关联的地区。一般国家行政管理当局是国家的象征,它是一种拥有治理一个社会的权力的国家机构,在一定的领土内拥有外部和内部的主权。祖国的直接体现是同胞,国家的直接体现是政权。

爱国主义是指个人或集体对祖国的一种积极和支持的态度。爱国主义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种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它是调节个人与祖国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政治原则和法律规范。

爱国主义与爱国不同。爱国是指热爱祖国的故土家园、人民群众的心理情感和外在行为。因此,爱国常常会是感性的、具体的、零散的。爱国主义则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爱国的情感与行为的理性升华,是对个人与祖国两者关系的理性认识,是热爱自己国家或民族的情感、意志和行为的统一。就爱国主义的产生而言,列宁曾指出:“爱国主义是由于千百年来各自的祖国彼此隔离而形成的一种极其深厚的感情。”它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情感,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对民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尽管对于爱国主义的定义到目前世界上还没有统一的界定,但实际上,列宁指出了爱国主义的重要特征,即爱国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其内涵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同。历史的发展是有其一般规律的,爱国主义的发展也必然遵循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如果按照时代内容来分析,爱国主义可以大致分为传统的爱国主义和现当代的爱国主义两个阶段。

爱国主义的优秀传统:优秀泛指人的某一特质突出、非常好的意思。传统是传承和统一前人社会经验概念的共识。爱国主义的优秀传统是指某个国家的人民对国家积极支持的态度得以代代传承的优良品质。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优良传统源远流长,自古以来,爱国的思想和行为受到人们的褒奖和敬仰。其内涵极为丰富,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热爱祖国,矢志不渝;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维护统一,反对分裂;同仇敌忾,抵御外侮。

一、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在中国历史文献中,“爱国”二字很早就出现了,《战国策・西周策》中有“周君岂能无爱国哉”,《汉纪》中则提到“亲民如子,爱国如家”。由此可见,早在奴隶社会末期到封建社会初期,爱国的观念在中华大地上就已经发展起来了。

那么,传统爱国主义思想究竟包括哪些方面内容?具体而言,它包括忠君爱国,民族至上,整体利益,忧患意识,强国意识。

其一,忠君爱国。中国古代自秦始皇统一天下,天子或君主即代表国家,天下万民为君主的子民,天下土地为君主的土地。天下万民和天下土地都服务于君主。于是,人们对于祖国,对于他所属的民族和国家的归属意识和维护其生存发展的责任意识,自然地是对君主的忠诚意识。这样,忠君就是爱国,爱国就要忠君。

其二,民族至上。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统一的中华民族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不同的民族都曾为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做出过自己的贡献。尽管在民族分裂时期,不同民族都曾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建立过自己独立的国家政权,都把自己的民族国家看成是自己的祖国,其爱国带有其自身的民族性,但它包含着彼此融合、共同前进的基因,是中华民族传统爱国主义的共性―――以整个中华民族为对象,突出整个民族的利益。

其三,整体利益。中国传统爱国主义追求整体利益的实现。实现“公天下”的整体利益是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爱国主义的重要特征。中国传统文化倡导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追求的目标并不是为了一己之私,而是天下为公,融自我于家、国、天下之中。所以,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鲜明地反映了中国传统社会中仁人志士的一种爱国主义的社会责任感。正是在这种浓烈的爱国主义的社会责任感中,无数的中华儿女为了国家与民族的兴亡,位卑未敢忘忧国,以拯救天下苍生为己任,“义以为上”,在民族和国家利益受到威胁时勇于“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无论霍去病的“匈奴不灭,何以家为”,宗泽的“得捐躯报国恩,足矣”,还是戚继光的“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邓世昌的“吾辈以军卫国,早置生命于度外”,都充分反映了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民族精英实现整体利益的爱国主义选择。

其四,忧患意识。纵观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它就是一部饱经忧患的历史。“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是不可动摇的真理。从“文景之治”到“七国之乱”,从“开元盛世”到“安史之乱”,从“乾隆盛世”到“咸丰乱世”,中国历史上各封建王朝所经历的兴盛与衰亡,都证明了丧失忧患意识,陶醉于一时的繁荣稳定,看不到繁荣稳定之下潜伏的危机,最终导致盛极而衰。因而忧患意识成为中国传统爱国主义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孔子周游列国,以求“达则兼济天下”;孟子“道言善,言必尧舜”,“欲平治天下”;屈原“哀民生之多艰”;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岳飞“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征战沙场,只为“还我山河”。自古以来,心怀天下、忧国忧民的仁人志士前仆后继,矢志不渝。他们或忧天下之混乱,或忧国家之衰败,或忧民族之存亡,或忧百姓之困苦。其所忧所患并非坐而论道,而是将忧国忧民以天下为己任,报效祖国的忧患之情付之于实际行动中,才使中华民族历经磨难,绵延几千年而不衰。

其五,强国意识。首先,中国传统爱国主义中的强国意识表现在:为了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恪尽职守,改造祖国山河,创建辉煌的中华文明。中华民族是具有五千年历史文明的古老民族。在其民族的发展过程中,无数爱国志士为了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而奋发图强,为中华民族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曾创造了许多辉煌的成就:两千多年前就修建了雄伟的万里长城、发明了造纸术;一千三百多年前发明了雕版印刷术;一千一百年前发明了火药……据有关研究资料统计,从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1500年为止的世界科学成就中,世界最重要的发明创造有54项,其中中国就有31项。英国人李约瑟博士主编的《中国科学技术史》中指出,16世纪以前,中国人仅仅在科学技术方面就领先世界的发明有100多项,从科技史的角度证实了中华民族历史文明的伟大创造。所有这些成就各有其特点和特色,都是指向共同的目标:为了民族利益和实现国家富强。其次,中国传统爱国主义中的强国意识表现在:为了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自强不息,改革弊政,实现政通人和,推动社会进步。《周易・乾卦・象传》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孔子曰:“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中国爱国主义传统,为了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就渗透着这种浓烈的自强不息的精神。它是中华民族延续发展的内在动力,鼓舞了人们的爱国热情,激励人们为国家、民族的整体利益而选择锲而不舍、坚韧不拔地努力。这种强国意识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化为气势豪迈的英雄主义,化为与时俱进的开拓精神;外敌入侵,出现民族危机时,强国意识表现为不畏强暴,抗御外侮;社会矛盾尖锐,出现政治危机或经济危机时,有远见的政治家、改革家,顺应历史潮流,改革弊政,力图治国安民。正是这种自强不息的强国意识引导中华民族不断前进,激励人们为了国家民族的整体利益,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当然,任何传统都需要批判性地继承和弘扬。爱国主义作为一个历史的范畴,在中国古代同样具有鲜明的时代烙印,在新时代需要批判性地继承和弘扬。一方面要清醒地认识到传统爱国主义中的不足之处。比如,传统爱国主义价值取向中所重视的忠君爱国,是与中国古代社会的社会结构密切相关。这种忠君思想曾经形成发展成为愚忠。在现代社会中,原有的社会结构已经消失,就应该对此赋予其现代价值,做出新的符合时代精神的诠释。另一方面,正是由于传统爱国主义中存在一些不合时代精神的内容,所以要理性地正确认识传统爱国主义,防止把传统爱国主义理解为狭隘的民族主义。狭隘的民族主义源于所处地域和血缘关系的一种本能留恋,而缺少客观的理性分析。“这种爱国本身就是一种宗教,它不做任何推理,只凭信仰和感情行事。……同所有的轻率激情一样,这种爱国心只能暂时地激起强大的干劲,但不能使干劲持久。”

二、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区别

“民族”与“国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族”由民族或部族发展而来,血缘因素起着重要作用;“国家”则是超越民族和社会之上的一种社会形态,对于多民族国家来说,“民族主义”不同于“爱国主义”,“民族主义”通常只是保护一个民族的利益,“爱国主义”保护的是一个国家内部所有民族的共同利益;“民族主义”排斥的是其他民族,而“爱国主义”反对的是对各民族共同利益造成危害的外来侵略和内部的分裂势力。

在多民族国家,爱国主义首先来自各民族对共同祖国的认同,在多数情况下,这种认同感往往取决于各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共同命运和血肉交融的骨肉亲情。对少数民族来说,他们首先要求的是“民族平等”。这一点,在殖民主义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占主导地位的多民族国家是难以实现的。“二战”中,有的国家在抗击外来侵略的战斗中,甚至连武器都不发给少数民族。在这种疑虑的氛围中,又如何能够唤起少数民族对“共同祖国”的认同呢?

中国历来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前的统治阶层,对少数民族实行“以夷制夷”的有之,实行“羁縻怀柔”的有之,但没有哪一种政治力量,真正把自己视为各族人民包括少数民族人民的儿子,全心全意地服务于各族人民。抗战中,国民党政府不相信人民的力量,更不相信少数民族的力量。只有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引下,制定和坚持了正确的民族政策,真正平等地对待一切民族,忠实地代表了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因此才赢得了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与爱戴,激发了他们的爱国热情和巨大的卫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