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中共中央要求每一个党员要从发展全局和长远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重大意义,自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永远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沿着政治方向指引的目标,用坚强的意志,顽强拼搏的精神,毫不动摇地去追求,才能实现奋斗目标。
一、毛泽东反复强调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毛泽东在延安时期反复强调一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这个方向是历经挫折、风浪而不可动摇的。1937年10月19日,陕北公学举办纪念鲁迅逝世一周年大会,毛泽东应校长成仿吾之邀,为学生做了题为《论鲁迅》的演讲。毛泽东给予鲁迅很高的评价,总结了鲁迅的三个特点,即“政治远见”“斗争精神”和“牺牲精神”。“我们纪念鲁迅,就要学习鲁迅的精神,把它带到全国各地的抗战队伍中去使用,为中华民族的解放而奋斗。”毛泽东在陕北公学的演讲,要求学生以鲁迅为榜样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1938年6月,毛泽东为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题词:“坚定不移的政治方向,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机动灵活的战略战术,用以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建设新中国。”毛泽东为抗日军政大学题词,要求军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1939年5月,毛泽东在《国民精神总动员的政治方向》一文中说:共产党历来提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这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是与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不能脱离的,没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就不能激发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没有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也就不能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毛泽东的这篇文章,要求每个国民都要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1942年2月,毛泽东在《整顿党的作风》一文中说:“要提倡顾全大局。每一个党员,每一种局部工作,每一项言论或行动,都必须以全党利益为出发点,绝对不许可违反这个原则。”毛泽东在《整顿党的作风》一文中所讲的内容,是要求全体党员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1942年5月毛泽东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说:“我们是站在无产阶级的和人民大众的立场。对于共产党员来说,也就是要站在党的立场,站在党性和党的政策的立场。”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毛泽东要求广大文艺工作者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在七大会议上所做《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说:“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的中国共产党人,相信自己的事业是完全合乎正义的,不惜牺牲自己个人的一切,随时准备拿出自己的生命去殉我们的事业,难道还有什么不适合人民需要的思想、观点、意见、办法,舍不得丢掉的吗?难道我们还欢迎任何政治的灰尘、政治的微生物来玷污我们的清洁的面貌和侵蚀我们的健全的肌体吗?无数革命先烈为了人民的利益牺牲了他们的生命,使我们每个活着的人想起他们就心里难过,难道我们还有什么个人利益不能牺牲,还有什么错误不能抛弃吗?”“我们的事业”就是党的政治方向。为了“我们的事业”,“难道还有什么不适合人民需要的思想、观点、意见、办法,舍不得丢掉的吗?”就是要求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党的七大闭幕时,正是中国人民抗战即将胜利之时,毛泽东致了题为《愚公移山》的闭幕词。毛泽东在讲演中,以中国古代愚公移山这个神话故事为典故,讲道:“现在也有两座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大山,一座叫作帝国主义,一座叫作封建主义。中国共产党早就下了决心,要挖掉这两座山。我们一定要坚持下去,一定要不断地工作,我们也会感动上帝的。这个上帝不是别人,就是全中国的人民大众。全国人民大众一齐起来和我们一道挖这两座山,有什么挖不平呢?”激励全党“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最后他坚定有力地宣告:“我们坚决相信,中国人民将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大会的路线的领导之下,得到完全的胜利,而国民党的反革命路线必然要失败。”这一宣告就是号召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到直至取得完全彻底胜利。
二、树立党员干部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共产主义理想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以实现共产主义为基本内容的奋斗目标,是世界上所有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它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批判地吸收空想社会主义的思想成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分析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真总结工人运动的实践经验而提出来的一种光辉的社会理想。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论断及人类的历史实践足以表明,共产主义是人类最理想的天堂。
关于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其著作中进行过论述。综合他们的观点,有以下基本特征:第一,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在共产主义社会里,由于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物质财富不断涌流,社会产品极大丰富,达到可以满足整个社会及其成员需要的程度。第二,社会成员共同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在共产主义社会里,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彻底摆脱了私有制的束缚。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全社会公共所有,劳动者本身既是劳动者,又是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者。第三,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社会成员将尽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参与社会劳动和工作,社会将根据每个成员的实际生活需要,分配个人消费品。消除了社会主义时期实行“按劳分配”存在着的某些事实上的不平等现象。第四,彻底消灭了阶级差别和重大社会差别。在共产主义社会里,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产生剥削阶级的社会条件不复存在,阶级和阶级差别都将消灭,城乡之间、工农之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也将消失。第五,全体社会成员具有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和道德品质。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劳动已经不是谋生的手段,而是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劳动者都具有高度的科学知识、广泛的专业知识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在体力智力等方面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成为共产主义新人。第六,国家消亡。随着阶级和阶级差别的彻底消灭,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将完全消亡。那时,管理公共事务的机构虽然存在,但它的社会职能已经失去其阶级性质。
共产主义理想的鲜明特点:第一,它是人类历史上最美好的理想。消除了阶级和差别,全社会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人人都可以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第二,它是人类历史上最科学的理想。共产主义理想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科学预见。这一理想的实现,具有历史的、客观的必然性。第三,它是人类历史上最崇高的理想。这一理想的完全实现,则标志着全人类的彻底解放,标志着无产阶级自身的最后解放。
理想和信念是联系在一起的。“理想”是对未来事物的美好想象和希望。“信念”是认知、情感和意志的有机统一体,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心理态度和精神状态。一个人有某种理想,不用一定的情感和意志去实现理想,理想就是空的,是不可能实现的。一个人树立了一个理想,用情感和意志去努力奋斗实现,就有可能实现理想。所以,理想是产生信念的基础,信念是实现理想的认知、情感和意志的有机统一体,是对实现理想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心理态度和精神状态。“信念”一词中包含着“理想”,“理想”一词中不一定包含“信念”。共产党人树立了共产主义理想,就一定要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共产主义信念是共产党人对共产主义理想的坚定信仰、深厚感情和为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的坚强意志的集中表现,是共产党人最宝贵的心理品质和内在精神力量。
延安时期中共中央一直要求全体党员要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七大《党章》总纲开宗明义地指出: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是它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它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它在现阶段为实现中国的新民主主义制度而奋斗。它的最终目的是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制度。七大《党章》开篇语,直观明了地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入党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坚决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不怕困难,不怕牺牲,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到底。”“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到底”这一句,则是我党第一次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奋斗目标写进了入党誓词中,表明中国共产党是追求人类社会最先进制度的党,要求共产党员必须确立共产主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的坚定信念;必须具有为实现共产主义而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
延安时期,党的领导人撰写了很多文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其中刘少奇撰写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影响深远。1939年7月8日,刘少奇在延安马列学院为学员做了《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演讲。内容主要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崇高理想是共产党员的人生航标。中国共产党党的章程明确地规定,共产党人要终身为实现共产主义崇高理想而奋斗。因此,共产主义理想是每个党员的人生航标,共产党员“终身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这个事业,而不是为了别的”。这是共产党员一生政治修养的要义。第二部分,“全部工程”需要分阶段一步一步地实现。共产主义既不是信手拈来的,也不是一个早晨就神话般地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它需要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前赴后继、艰苦卓绝的奋斗才能实现。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努力为共产主义奉献一切,直至最后完成共产主义这一“全部工程”。它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早比较全面、系统论述共产党员修养的专著;也是刘少奇诸多党建著述中,对党员教育最深、对党的建设贡献最大的著作。这篇著作问世以来,以丰厚深刻的内容,哺育了一代又一代共产党员树立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三、组织学习党的政治理论
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只有理论上想通了,理论上清醒了,接受理论,拥护理论,把一种理论当成信仰,才会产生坚定的信念和意志,去实践理论,追求理论所阐述的目标。
延安时期,毛泽东一再强调学习政治理论的重要性。1937年,毛泽东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和白区工作会议上做的《为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的报告中指出:“指导一个伟大的革命运动的政党,如果没有革命理论,没有历史知识,没有对于实际运动的深刻的了解,要取得胜利是不可能的。”1938年10月,中共六届六中全会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任务提高到重要位置,毛泽东在会上强调了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理论的重要性:“普遍地深入地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的任务,对于我们,是一个亟待解决并须注重地致力才能解决的大问题。……在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观点上说,如果我们党有一百个至二百个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实际地而不是空洞地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同志,就会大大地提高我们党的战斗力量。”并进一步指出:“一切有相当研究能力的共产党员,都要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理论,都要研究我们民族的历史,都要研究当前运动的情况和趋势;并经过他们去教育那些文化水准较低的党员。”同时要求全党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理论及其在中国的运用。从此,全党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也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理论,在延安时期进入了有组织和有计划的实施轨道。1941年5月19日,毛泽东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做《改造我们的学习》报告,提出改造全党学习方法和学习制度的任务,“应确立以研究中国革命实际问题为中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为指导的方针,废除静止地孤立地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方法”,批判了理论和实际脱离的主观主义。这个报告给全党的整风学习指出了明确的方向,也为全党形成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优良传统奠定了基础,使全党的理论学习迈上更高的境界。
延安时期,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政治理论学习的基本内容。七大《党章》关于党员的义务共规定了四项。首先规定党员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之所以做这样的规定和要求,正如刘少奇在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的那样,因为这是每一个党员能否正确地为人民事业而奋斗的基本关节。如果党员的觉悟程度不高,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不能领会,那他就不能做一个好的党员,不能自觉地为人民的事业而奋斗。党的组织上的统一,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党员在思想上的一致为前提的,如果没有这种思想上的一致,党在组织上、行动上就没有基础,党的纪律就不能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得到自觉遵守各种分歧就可能产生,党为人民事业而奋斗就不能胜利。七大《党章》把这一项规定为党员的义务,就是要求党员必须为人民的事业而去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而不是为了任何别的目的。没有强烈的学习精神和正确的学习态度,骄傲自满,不求进步,就是对人民事业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延安时期,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理论是与在职干部教育融为一体的,由中央宣传部统一领导。1939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在职干部教育动员大会,毛泽东到会讲了话。根据毛泽东的讲话精神,中共中央提出了“在职干部教育第一”的口号。1940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在关于举办党校的指示中指出,“为了巩固与发展党,各地党的领导机关均应办理党校,以加强对党的干部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各级党校的基本任务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实际来教育干部”。1940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在职干部教育的指示》,在这个指示中,规定以每年的5月5日(马克思生日)为干部学习节。在干部学习节期间,各单位要总结全年的学习情况和经验,并进行奖励(以集体奖励为原则)。1940年5月5日,是第一届“五五干部学习节”,中共中央机关报《新中华报》在1940年4月16日《边区新闻》栏目里刊登消息:“纪念第一届干部学习节――延安在职干部举行学习总检查。”6月11日,又报道了中央宣传教育部召开学习运动总结大会的特讯,并公布了评选出的中央各部门的各“学习模范小组”。1942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在职干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在目前条件下,干部教育工作,在全部教育工作中的比重,应该是第一位的。”把在职干部教育的内容,明确规定为业务教育、政治教育、文化教育和理论教育四种。政治教育包括两项内容:一是时事教育,二是一般的政策教育。理论教育:“其学习范围分为政治科学、思想科学、经济科学、历史科学等项,依次逐步学习之。”于是延安兴起了在职干部教育,经久不衰,乃至成为全党最有特色的教育之一。
中宣部制订了干部教育总的计划,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符合干部工作实际和学习要求的教育制度,进行检查和总结。包括检查制度、总结制度和干部教育的组织领导制度。干部教育的组织领导制度,是在中央总的领导下,又按系统分为三大块:中央直属系统由中宣部教育科具体负责;军事系统由八路军总政治部负责;边区系统由边区党委(西北局)宣传部负责。各机关党的支委会和总支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机关的组织学习,各支委会和总支委员会均设有教育干事,专门负责组织干部学习。同时,各机关还成立了干部教育委员会,负责在职干部教育的计划领导。组织领导制度中一个关键性的制度,就是规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习,同时负起学习的领导责任。还规定每个干部每天必须保证两小时的学习时间。教育形式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措施:(一)有计划地选调干部到马列学院和中央党校学习。(二)扩大边区党校,轮流训练区级干部及乡级主要干部。(三)各分区及中心县设立下级干部训练班,对干部进行分期分批培训。(四)在职干部要认真实行中央号召的每日两小时学习制度,有计划地学习。(五)按干部不同的文化程度和工作需要分类培训。抗日军政大学主要培养军队工作的干部;陕北公学主要培养群众工作的干部;鲁迅艺术文学院则专门培养艺术干部。另外还在抗战前线组织开办了多种形式的短训班,就地对干部开展教育。(六)根据干部的文化理论程度,把课程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等。甲类,就是有相当文化理论的老干部,学习联共党史、马列主义、政治经济学、哲学。乙类,就是文化理论水平较低的老干部,先学习文化课与中国革命理论,然后转入甲类课程。丙类,就是有相当文化水平的新干部,先学习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党建),然后转入甲类课程。丁类,就是工农出身的新干部,文化课与党建课同时并进,文化课的学习要求达到阅读一般书报的水平。文化课必须提高到能够阅读普通书报,党建课学完后再学中国革命理论。在职干部学习又按行政单位按类编为若干学习小组,小组长全面负责这个组的学习。另有顾问团指导、巡回检查、讲授辅导等。这套制度的建立,使在职干部教育实现了“因材施教”的原则,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于是,一个普遍的、系统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干部学习热潮,首先在延安各机关、学校、工厂和部队中迅速开展起来,以后逐步扩展到边区各分区、县、区、乡和其他抗日根据地。
延安时期为了开展好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中央着力培养党的理论干部。1938年5月5日,在纪念马克思诞辰120周年之际,成立了延安马列学院,这是党在延安创办的第一所专门学习和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为重点的干部学校。1941年5月,马列学院改组为马列研究院。7月,改组为中共中央研究院。1943年5月,研究院并入中共中央党校,为该校的第三部。马列学院的教育方针,就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践经验来教育干部,注重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的训练,强调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要学习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去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
延安时期为适应全党政治理论学习需要,加强了对马列主义著作翻译、出版、发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1939年前,党的翻译出版工作由中央党报委员会管理。1939年9月成立了中共中央出版发行部,1941年改称中央出版局,负责组织翻译出版马列主义著作及发行。从1938年到1940年,延安还成立了许多社会科学研究会,主要有延安哲学研究会、政治经济学研究会、中国问题研究会、党的建设研究会、马列主义研究会、日本问题研究会、延安鲁迅研究会、中国现代革命史研究会、克劳塞维茨《战争论》研究会等。中央军委成立有编译处。这些组织机构,在延安组织翻译出版了大量的马列主义著作。中央出版局还负责发行工作。1939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发行部的通知》指出:“为了适当地散发、分配与推销党的各种出版物,统一对于各种发行机关的领导,打破各地顽固分子对于本党出版物的查禁与封锁,研究各种发行工作的经验,中央特决定:从中央起至县委止一律设立发行部,必要时区委亦应设立发行部,支部委员会设发行干事,地委以上发行部除部长及必要的干事外,得依工作的需要,设立巡视员若干人。”各根据地的中共中央局和中央分局,也相继建立了发行部。中央出版局和各根据地的中共中央局、中央分局发行部,担负《解放》(延安)周刊、《新中华报》《解放日报》(延安)、《中国青年》《中国工人》《中国文化》《中国妇女报》、边区《群众报》以及党内刊物《共产党人》等报刊的出版发行任务。
延安时期《解放》周刊和解放社为马列主义的传播做出了重大贡献。1937年4月24日,中共中央的机关刊物《解放》(1941年6月停刊)周刊在延安创刊,主编张闻天。《解放》周刊开辟有《翻译》专栏,发表了大量译介马列主义的文章。延安时期马列著作的出版由解放社承担,解放社是中共中央在延安创立的出版机构。1938年1月起,解放社开始有计划地编译出版马列主义经典著作,相继推出《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丛书》10种、《列宁选集》18卷以及许多单行本。著名的有“两大丛书、两大选集”:《马恩丛书》《抗日战争丛书》;《列宁选集》《斯大林选集》。延安时期,解放社是国内外闻名的出版机构,全国马列经典著作的出版中心,闻名国内外。1950年12月,解放社由人民出版社取代。
延安时期为了满足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需要,还出版了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任弼时、张闻天、陈云等人在延安的著作,大多是单行本,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1944年5月,在邓拓主持下,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编辑出版了第一部《毛泽东选集》,共5卷,于7月出版发行。1945年3月再版时增编为6卷。1946年4月,大连大众书店出版发行了《毛泽东选集》5卷本。1946年8月,大连大众书店又出版了《毛泽东选集》精装合订本。大连大众书店出版发行的《毛泽东选集》在东北地区发行。
为了适应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和党的历史的需要,1941年至1942年间,在毛泽东亲自主持下,由王首道、胡乔木等人参加编选工作,由中共中央书记处编辑出版了大型文献集《六大以来》和《六大以前》。1943年10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又编辑出版了上、下两册的《两条路线》。这三部大型文献集的面世,对当时整风运动的深入开展是一个有力的推动,对帮助党员干部、理论工作者了解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充分认识党的斗争历史,具有重大的作用。
延安时期是党发展壮大的一个关键时期,这一关键时期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全党开展了深入持久的政治理论学习运动。中国共产党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创造了大量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特别是政治文化,如政治纲领、政治方针、政策措施等等,特别需要每一个共产党员通过学习去获得,以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优化政治心理素质,如大公无私的共产主义品德,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勇于为共产主义献身的牺牲精神,等等。政治理论学习,就是通过学、思、习、行,熟练掌握政治理论基础知识,通过思考融会贯通,形成用政治理论观察问题、思考问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政治目的的必要过程。缺乏政治修养的人,不能算作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只有具有相当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才能具有政治敏锐性和明辨是非的鉴别力,在同各种错误思潮做斗争中,才能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理论学习能够使中国共产党创建的政治文明得以延续和发展。政治文明的延续和发展犹如一场接力赛,前人创建的政治文明,只有通过后代人的学习和传承,才能不断地延续和发展下去。如此代代传递,才能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理想。政治理论学习是延安时期“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一环,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线”。无论从深度上、广度上、方式上还是效果上来说,都是党政治教育史上的旗帜和典范,其主要特点是:浓厚的学习氛围,顽强的“钉子精神”,坚定的学习信念,完善的学习制度。延安政治理论学习培育了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孕育和形成了中华民族的传家宝“延安精神”,培养和造就了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共产党员和革命干部。延安政治理论学习对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启示是:党员理想信念建设是建设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础,党内优良学风的养成是建设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关键,学习型干部的生成是建设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加强理论研究是建设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要一环。
四、培养政治思想坚定的领导干部
培养思想政治觉悟高、立场坚定的党员干部队伍,是全党形成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重要环节。1937年5月8日,毛泽东在《为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一文中指出:“指导伟大的革命,要有伟大的党,要有许多最好的干部。在一个四亿五千万人的中国里面,进行历史上空前的大革命,如果领导者是一个狭隘的小团体是不行的,党内仅有一些猥琐不识大体、没有远见、没有能力的领袖和干部也是不行的。中国共产党早就是一个大政党,经过反动时期的损失它依然是一个大政党,它有了许多好的领袖和干部,但是还不够。我们党的组织要向全国发展,要自觉地造就成万数的干部,要有几百个最好的群众领袖。这些干部和领袖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有政治远见,有工作能力,富于牺牲精神,能独立解决问题,在困难中不动摇,忠心耿耿地为民族、为阶级、为党而工作。”毛泽东的这段话,为延安时期的干部培养指明了方向。
延安时期的干部教育,是中国共产党传播马列主义的一大创举,是富有战略眼光的决策,是取得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中央在陕北刚站住脚,就把干部教育放到头等重要的位置,马上建立中央党校和开办红军大学,党的六届六中全会确定了干部教育的方针,随即成立了干部教育部。此后干部学校和训练班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由中央和陕甘宁边区政府创办的各类干部学校达50多所。其中规模较大的学校有中央党校、抗日军政大学、陕北公学、中国女子大学等。在校学员都有几千人,仅抗大(延安总校)就办了8期干部培训班,培养干部2.9万余人。这些干部学校不仅规模大,而且门类齐全,培养有党政干部、军事干部、文化教育干部、自然科学干部、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工会干部等等,为中国革命培养了一大批各方面的优秀人才。这些干部,成为群众工作的坚强领导者。
五、注重发挥模范共产党员先锋带动作用
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石和细胞。党依靠党员开展活动,党员在实现党的决议(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起着重大作用,党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党的水平,决定着党能否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政治理论成熟是一个共产党员成熟的重要标志。
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为保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对党员有明确的和严格的要求。从1927年起,中国共产党在《党章》中就把“参加在党的一定组织中工作”作为党员条件之一。1930年4月10日中央一○九号通知规定了共产党员标准的六项条件:一是终身为共产主义奋斗;二是革命的利益高于一切;三是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四是百折不挠地执行决议;五是群众模范;六是学习。这是党的历史上关于共产党员标准比较全面的说明。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标准,从党的第一个纲领初步提出,经过几十年的不断发展,直到党的十五大《党章》才逐步达到完善。这期间经历了一个长时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随着党的理论不断成熟和实践的不断丰富,随着党员队伍的不断壮大和党员素质的不断提高,随着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和党建工作经验的不断积累,党员标准的内容也不断进行调整和充实,直至形成一个科学而完整的体系。
延安时期,毛泽东等中共中央领导人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对共产党员的标准,进一步进行了充实和完善。
1935年12月25日,中央政治局在瓦窑堡会议上通过的《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指出:“能否为党所提出的主张而坚决奋斗,是党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1937年5月3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任务》一文中说:“共产党员应该做到最有远见,最富于牺牲精神,最坚定,而又最能虚心体会情况,依靠群众的多数,得到群众的拥护。”1937年5月7日,毛泽东在《为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一文中说:“我们党的组织要向全国发展,要自觉地造就成万数的干部,要有几百个最好的群众领袖。这些干部和领袖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有政治远见,有工作能力,富于牺牲精神,能独立解决问题,在困难中不动摇,忠心耿耿地为民族、为阶级、为党而工作。党依靠着这些人而联系党员和群众,依靠着这些人对于群众的坚强领导而达到打倒敌人之目的。这些人不要自私自利,不要个人英雄主义和风头主义,不要懒惰和消极性,不要自高自大的宗派主义。他们是大公无私的民族的阶级的英雄,这就是共产党员、党的干部、党的领袖应该有的性格和作风。”1937年9月,毛泽东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说:“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做不疲倦的斗争,用以巩固党的集体生活,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这样才算得一个共产党员。”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说:“共产党员又应成为学习的模范,他们每天都是民众的教师,但又每天都是民众的学生。”“共产党员在民众运动中,应该是民众的朋友,而不是民众的上司;是诲人不倦的教师,而不是官僚主义的政客。”“共产党员对于落后的人们的态度,不是轻视他们,看不起他们,而是亲近他们,团结他们,说服他们,鼓励他们前进。”1939年12月21日,毛泽东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说:“不少的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把重担子推给人家,自己挑轻的。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出了一点力就觉得了不起,喜欢自吹,生怕人家不知道。对同志对人民不是满腔热忱,而是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这种人其实不是共产党员,至少不能算一个纯粹的共产党员。”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报告中说:“应该使每个同志明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坚持真理,因为任何真理都是符合于人民利益的;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修正错误,因为任何错误都是不符合于人民利益的。”1945年10月17日,毛泽东在《关于重庆谈判》一文中说:“艰苦的工作就像担子,摆在我们的面前,看我们敢不敢承担。担子有轻有重。有的人拈轻怕重,把重担子推给人家,自己拣轻的挑。这就不是好的态度。有的同志不是这样,享受让给人家,担子拣重的挑,吃苦在别人前头,享受在别人后头。这样的同志就是好同志。这种共产主义者的精神,我们都要学习。”
1939年5月30日,陈云在《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一文中,根据党的性质和任务,对1930年4月10日中央一○九号通知规定的共产党员标准的六项条件,进行了比较完整的叙述。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首次对党员标准所做的最完整最详细最准确的表达,也是整风运动中确定的合格党员应具备的标准。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树立模范党员榜样,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和表率作用。1922年中国共产党在党的二大会议上公开:共产党是所有阶级觉悟的无产阶级分子的组合,是无产阶级的先锋军。并要求共产党员在革命运动中做“先锋”和“头脑”。在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时期,周恩来等党的领导人明确提出:共产党员在战斗中要起先锋作用、模范作用、战斗作用。自此以后,能否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为判断一个共产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和原则。
延安时期,中共中央十分重视发现和培养模范共产党员,充分发挥模范共产党员的作用。1938年,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首次对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内涵做了最完整和科学的表述。他说:我们的战争,是在困难环境之下进行的。“在这里,共产党员的先锋作用和模范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他更明确具体地提出:“共产党员在八路军和新四军中,应该成为英勇作战的模范,执行命令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政治工作的模范和内部团结统一的模范。”“在长期战争和艰难环境中,只有共产党员协同友党友军和人民大众中的一切先进分子,高度地发挥其先锋的模范的作用,才能动员全民族一切生动力量,为克服困难、战胜敌人、建设新中国而奋斗。”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十条规定:“党对党员一切奖励与处分的积极目的,是教育党员群众,并教育受奖励者以及受处分者本人;既不是提倡党内的风头主义,也不是实行党内的惩办主义。党对成绩优异的同志给予奖励,是为着建立党内的优良作风,确立党员的模范标准:党对犯错误同志给予批评或处分,是为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第六十三条规定:“凡在工作中表现自己是完全忠于党与人民的事业,是遵守党和革命政府的纪律的模范,在实现党的纲领、党的政策和中央及上级组织的决议中富于创造性,出色地完成党的任务,取得了人民群众真诚拥护的党员与党的组织,得给予奖励。”延安时期,中共中央通过不同方式,表彰和奖励了张思德、习仲勋、王震、马文瑞、马锡五等一大批优秀党员,就是树立共产党员的典范,发挥这些模范共产党员的先锋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党员争做模范党员,为中国革命事业努力。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党的生命线。历史上无数个艰难时期,党都能转危为安,最终使党的事业发展壮大,靠的就是大批的模范共产党员无私忘我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战争年代,在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党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靠的是共产党员抛头颅、洒热血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全国人民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靠的是共产党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无私奉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中国共产党的几代领导人一再强调:“我们党之所以坚强有力,党领导的事业之所以能够不断胜利前进,不仅在于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刻认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制定和执行顺应时代潮流、符合本国国情、代表人民利益的正确路线,而且在于我们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集中了中华民族众多的先进分子,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不同的时代主题和时代要求,赋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不同的时代内涵。2010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制定了《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提出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努力做到“五带头”,即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可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中共中央仍然十分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沿着党指引的正确方向不断前进,不断走向新的胜利。
六、要求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纪律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形成的、一种集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例的总和,是要求人们在集体生活中遵守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职责的一种行为规则。
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中国共产党根据党的性质、宗旨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以及各个时期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党的生活的各个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准则、条例等行为规范的总称,是党的高度组织性和纪律性的体现,是工人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构成党的纪律的最重要的依据是《党章》。因为《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党内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和最高纪律。
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要求党员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是保证党坚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必要条件。1956年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指出:“党是以一切党员都要遵守的纪律联结起来的统一的战斗组织;没有纪律,党决不能领导国家和人民战胜强大的敌人而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建设是一个不断地建立、调整、补充、健全、完善、强化的过程。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第六条规定:“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这是党最初关于纪律的条文。1922年7月召开的党的二大通过了第一部《党章》,内容分别为“党员”“组织”“会议”“纪律和附则”,中心是建立严密的各级组织,加强党的纪律性。这是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正式《党章》,其中第四章纪律从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五条,共9条,是党形成的第一部纪律要求。二大《党章》首先提出了“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的政治纪律,还详细规定了党员违反纪律被开除的六种情况。1927年6月,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对《党章》进行了修改,其中第九章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严格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及全体党部最初的最重要的义务。”同时还规定了不执行上级机关的决议及其他破坏党的行为的党部则给予警告,改组、重新登记(解散组织)的处罚;是党员个人的则给予警告、取消工作、留党察看及开除党籍等处罚。1928年7月,党的六大《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同时详细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三项根本原则,这有利于纠正党内存在的家长制和极端民主化两种倾向,正确处理党内民主和集中的关系。这些规定对党的建设影响深远。
从六大到七大这10多年中,党始终是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坚持革命斗争的,特别是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中国共产党遭受了巨大的损失。惨痛的教训使中国共产党认识到,“建设一支人民的军队,并以铁的纪律保持党和红军、红色政权的人民性、纯洁性、先进性和战斗力”,是党的建设、军队建设,以及根据地苏维埃政权建设的重要保障。因而更加注重党的纪律建设。这一时期围绕纪律建设产生了大量文件,有党制定、印发和转发的军事、党风、党纪、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专门文件,也有涉及纪律建设的相关文件,如决定、决议、通知、通告、指示、批复、公告、规定、纲要、准则、条例、规划、章程等。这些文件对党的纪律做了进一步的充实与完善、巩固与加强。由粗到细、由简到全、由局部到整体、由临时到长效,被不断地建立、调整、补充、健全、完善、强化。
延安时期,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更加认识到党的制度和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和纪律体系,丰富了关于纪律的理论学说。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的报告中,首次提出了“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的科学论断。这次全会还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制定并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和纪律的决定》等文件,比较详细地规定了中央机关和各级党委、党部的工作任务、职责范围和纪律。刘少奇在七大做《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说:“党章、党的法规,不仅是要规定党的基本原则,而且要根据这些原则规定党的组织之实际行动的方法,规定党的建造的组织形式与党的内部生活的规则。”指明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指导思想。1945年七大通过的《党章》,第一次增加了“党纲”、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内容,指明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七大《党章》总纲中说:“中国共产党是按民主的集中制组织起来的,是以自觉要履行的纪律联结起来的统一的战斗组织。中国共产党的力量,在于自己的坚强团结、意志统一、行动一致。在党内不容许有离开党的纲领和党章的行为,不能容许有破坏党纪、向党闹独立性、小组活动及阳奉阴违的两面行为。中国共产党必须经常注意清除自己队伍中破坏党的纲领和党章、党纪而不能改正的人出党。”七大《党章》阐明了党的纪律的特征:每一个党员在党内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党的纪律在制定过程中都曾经历过党内充分的讨论,反映了全体党员的愿望和要求。因此,党员既是纪律的制定者,又是纪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七大《党章》对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做出规定,第一章《党员》第二条凡党员均有下列义务中执行第二、第四项规定:“严格地遵守党纪,积极参加党内的政治生活和国内的革命运动,实际执行党的政策和党的组织的决议,和党内党外一切损害党的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模范地遵守革命政府和革命组织的纪律,精通自己的业务,在各种革命事业中起模范作用。”七大《党章》指明了执行纪律的严肃性,第十章《奖励与处分》第六十四条规定:凡不执行中央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及违反党章、党纪者,各级党的组织,按照具体情况,得以下列方法给予处分:(一)对于整个组织的处分是:指责;部分改组其领导机关;撤销其领导机关并指定其临时的领导机关;解散整个组织,并进行党员的重新登记。(二)对于党员个人的处分是:当面的劝告或警告;当众的劝告或警告,撤销工作;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第六十五条规定:党的中央委员或候补中央委员,如有严重地破坏党纪的行为,中央委员会有权开除其中央委员或候补中央委员直至开除其党籍,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中央委员之赞成,方能认为有效。七大《党章》这些规定,把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七大以后,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纪律。据不完全统计,延安时期中共中央和边区创建和试行的各类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和条例等,多达1000余项。延安时期党的纪律涉及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人事纪律。除了上述五个方面的纪律外,党的纪律还包括:宣传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等。党的纪律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所有为保证全党行动一致,巩固党的纪律、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所做的各项规定,都是党的纪律。另外,党针对某些专门问题或特定的人员,还制定了一些具体条例、制度和规定,它们对于全党而言,也具有党规党纪的性质,都是每个党员必须遵守的铁的纪律。
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政治优势和传统。1927年11月14日,中央政治局做出《关于最近组织问题的重要任务议决案》,指出:“严格地整饬纪律和建立党的秘密组织,实在是党的工作成效最必须的条件之一,对于违背组织上政治上纪律的分子,必定要严厉的处分。”1929年12月,毛泽东起草的《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会议决议》中明确写道:“红军第四军的党内存在着各种非无产阶级的思想,这对于执行党的正确路线,妨碍极大。若不彻底纠正,则中国伟大革命斗争给予红军第四军的任务,是必然担负不起来的。”1933年3月8日,中共临时中央决定在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未正式成立以前,为防止党内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纪的行为发生以及对这些行为进行党纪处理,特设中央党务委员会。1933年9月,中共中央做出《关于成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及中央苏区省县监察委员会的决议》,明确规定中央党务委员会及省县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维护无产阶级政党铁的纪律,保证党内思想和行动的一致,监督《党章》和党的决议的实行,检查违反党的总路线的各种不正确的倾向与官僚主义腐化现象等,并与之斗争。
延安时期,中共中央要求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一方面,党的纪律是建立在党员自觉遵守的基础之上的,因此要自觉执行。对于每一个共产党员来说,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就是服从党和人民的意志,就是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就是尽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另一方面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而不是柔性的纪律,因此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对于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来说,党的纪律是一种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破坏它、违反它。这就是说,遵守纪律是无条件的,不能把个人认为是否正确作为遵守与否的前提条件,更不能合我意就执行,不合我意就不执行。所有组织和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功劳大小,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谁违反了党的纪律,谁就会受到相应的惩处。各级党组织和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必须把自己的言行无条件地、严格地置于党的制度、条例、规定、决定的约束之下,绝不允许有超越党的纪律的所谓自由行动。1943年5月8日,边区政府公布了《政务人员公约》,其中规定:忠实施政纲领,贯彻法令、决议。施政纲领是我们的政治方针,法令决议是它的具体化,务要忠实奉行,贯彻到底,不可阳奉阴违,有始无终。
延安时期,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党员对遵守纪律自觉性的培养。1941年11月,刘少奇在华中局党校做的《论党员在组织上和纪律上的修养》,对党员能否自觉遵守纪律具体列出以下五条:第一,当领导者在政治上、文化上、能力上、资格上都不如你的时候,你能服从他,并且帮助他。第二,当领导者或多数党委成员发生错误时,你也服从多数,并能保留自己的意见,向上级提议。第三,当你和上级有原则分歧、意见上的争论时,你仍能服从组织,尊重上级;当党内发生各种严重的思想斗争,有各种错误的思想来引诱你时,你能坚持正派,不为同化。第四,当你同曾经反对过你的人,对你个人有私怨的同志相处时,能在困难和危险时保护他,援助他,实行“以德报怨”。第五,当你在最困难、最危险,甚至威胁到自己的生命时,也能严格遵守纪律,那就是好党员。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最容易违反纪律。刘少奇在《论党员在组织上和纪律上的修养》中讲的这五条,成为中国共产党衡量党员干部是否在组织上、纪律上,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党的纪律的基本准则。
延安时期,中共中央高度重视维护党的纪律。1938年,中共中央在六届六中全会设立了党内监察机构,并就设立党内监察机构的具体条件和职能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个解放区党委之下设立监察委员会,对监察委员会的职权具体明确规定了五条,即:监察各级党的机关、党的干部及党员的工作和对党的章程、决议的执行情况;审查党的各级机关的账目;管理审查并决定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处分或取消处分;审查并决定要求恢复党籍或重新入党者之党籍;监察党员关于破坏革命道德的行为。这些规定是对《党章》的重要补充,把《党章》中有关纪律的要求和纪律检查工作的内容更加具体化了,从而把党的纪律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向前推进了一步。党内监督制度,是按照《党章》要求,对党的干部、党员和各级党组织进行监督,使其言论和行动符合党的原则和要求。1940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地方及军队中党务委员会工作的决定》,规定在地方未建立党务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的地方,由省委、区委等代行党务委员会的职权。这些机构的建立,强化了延安时期党的纪律工作。
延安时期中共中央在维护党的纪律中,开展了两项运动。一是清党审干。1939年8月25日,中央政治局在《关于巩固党的决定》中指出:中国共产党自抗战以来,特别是1938年3月15日中央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正确决定以来已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吸收了大批的优秀分子入党,建立了全国性的群众性的布尔什维克党的基础。但某些地方党部追求新党员的数目,投机分子,以及奸细,也趁机混入了党。因此,为着巩固党,必须自上而下地开展党员身份的审查工作。1940年7月7日,中共中央再次做出决定,继续巩固党的工作,必须严格审查干部,必须从党内将奸细分子(敌人同国民党派来的与收买的分子)、投机分子(为个人利益混进党内表现严重的贪污腐化与脱离群众的分子)与太落后分子(不到会、不交党费、又不做任何工作的挂名党员)这三种人清理出去。1940年8月1日中共中央做出审查干部的指示:干部的政治品质是否纯洁,和干部的工作是否恰当,这对于党的路线之执行,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因此开展统一而有计划的审干工作,淘汰奸细、叛徒、危害分子和其他堕落蜕化分子。1943年8月15日,中共中央又一次做出《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采取首长负责、自己动手、领导骨干与广大群众相结合,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调查研究、分清是非轻重、争取失足者,培养干部、教育群众的方针,将审查干部与整风运动同时进行。清党审干,肃清了党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清除了党内思想不纯洁分子。二是整风运动。整风运动是将组织上的清党审干引向深入,发展为全党上下以“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为主要内容的延安整风运动。这次运动在思想上进行了一次大清理,清除和纠正干部中的非无产阶级思想,教育干部坚定阶级立场,增进党性修养,以求取得全党思想上的空前统一,为七大胜利召开奠定了基础。1945年4月20日,毛泽东在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上讲道:“抗战时期有两个重要关节就是整风和生产,没有这两项党就不能前进。两万五千党员发展到几十万,绝大多数是农民与小资产阶级,如果不整风党就变了性质,无产阶级其名,小资产阶级其实,延安就不得下地”;“只有经过整风才把无产阶级的领导挽救了。”
延安时期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中,处决了两名影响极坏的高级干部。一个是黄克功,红军时期的旅长。1937年10月,时任红军抗日军政大学第三期第六队队长的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在延河畔枪杀了陕北公学学员刘茜,由一个革命的功臣堕落为杀人犯。事件发生后,边区高等法院从严办案,依法判处黄克功死刑。黄克功给中央写信要求戴罪立功。毛泽东接信后立即写信给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严正指出:“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出事,是他的自己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另一个是肖玉壁,也是红军时期的旅长。延安时期,肖玉壁任边区贸易局副局长,是个劳苦功高、体无完肤、身上有80多处伤疤的老红军。1940年肖玉壁疾病加营养不良,瘦得皮包骨头,进入中央医院看病。毛泽东去看望肖玉壁,很是心疼,向值班医生询问其病情。当毛泽东得知肖玉壁病情严重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营养不良时,当即决定将中央特供自己的每天半斤牛奶转给肖玉壁。肖玉壁每天喝上半斤牛奶后,很快恢复了健康。肖玉壁出院后,组织上安排他到靖边县张家畔税务所当主任,但肖玉壁认为“大材小用”,拒不服从,并到毛泽东的面前,解开衣扣让毛泽东数数他身上有多少伤疤。毛泽东声色俱厉地说他不识数,肖玉壁只好走马上任。但上任以后,竟利用职权贪污受贿,经营私人生意,甚至把根据地奇缺的食油、面粉卖给了国民党军队。案发后,依据《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边区高等法院判处肖玉壁死刑。肖不服,写信向毛泽东求情。毛泽东执法如山,严令枪决。这两起案件,表明了中共中央在延安时期维护党的纪律,坚决打击腐败分子,从严处罚违法共产党员的决心。延安时期,司法部门严肃处理了180多起干部贪污腐化案件,在全党和整个抗日根据地教育极大,影响极深,对党的干部起到了重要的警示作用。对维护党的纪律,巩固抗日民主政权和争取民心,起到了重大的教育作用。
延安时期,由于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从中央到党的基层组织,从高级领导干部到普通党员,都把自己的言论和行动置于党规党纪之下,并同违反党纪的行为坚决斗争,使全党在思想统一的基础上达到行动的一致。保证了革命事业的胜利发展。
七、采取“一元化领导”的体制,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元化”特指集中统一。“一元化领导”,即同一层次各个不同性质的组织和领导机关,均接受同级党组织统一领导的一体化领导体制。这种领导体制表现为工、农、商、学、兵、政、党这七个方面,党是领导一切的。
中国共产党的“一元化领导”产生于延安时期。它是为加强党的领导,统一各抗日根据地党政军民的行动步调,使政治工作、群众工作、经济工作与军事斗争紧密结合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政策。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明确规定: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和无产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它应该领导一切其他组织,如军队、政府与人民团体。根据地领导的统一与一元化,应当表现在每个根据地有一个统一的领导一切的党的委员会。同年10月至1943年1月在延安召开的中共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进一步明确规定:边区一级的党、政、军、民工作都统一于中共西北局,分区一级的党、政、军、民工作都统一于党的地方委员会,其余县区以此类推。中共西北局高干会议以后,边区率先实现了党的“一元化领导”,为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带了头,为各个抗日根据地实现党的一元化领导奠定了基础。全国各抗日根据地以边区为典范,都建立起以“一切服从战争为最高原则”的一元化领导体制。这也是在残酷复杂的战争环境中,加强党对人民军队、政府和群众团体领导的一项重大举措,进一步从组织制度上保证了党的绝对领导。对进一步统一全党的思想和行动,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其他非党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都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也使全党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了组织保证。
中国土地辽阔,民族众多,党派社团林立,各种文化和思潮交织在一起,极易形成矛盾和冲突,党的“一元化领导”使全国上下形成了统一的思想、意志和行动,加强了团结,形成了凝聚力和战斗力,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走向胜利的重要组织保证。
朱德在党的七大上所做的军事报告中,把党的领导高度概括为解放区抗战的一条“总的经验”。即在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下建立、发展起来的人民军队,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武器,坚决执行党的抗日救国的政治路线和军事路线。加强军队党的建设,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各项制度,是保持我军的无产阶级性质的根本所在,是保持和提高党的政治地位的根本所在,也是延安时期全党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变的根本所在。
新中国成立后,党不断研究和完善“一元化领导”的体制和形式。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明确指出:“全党同志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2012年党的十八大决议再次强调:党的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所在,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形成全党上下步调一致、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是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形成的优良传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项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政治保证,也是党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胜利的根本经验。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优秀品格和鲜明特征。只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把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到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防止和排除各种错误思想、错误倾向的干扰,保证正确的发展方向;只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形成坚强的政治基础,才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完成党在不同社会阶段确定的历史任务,共同努力奋斗;只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坚定地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站在维护党和国家、民族根本利益的立场上,实现、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最大限度地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只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视人民为父母、把事业当责任,保持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只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