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王康

读《传记文学》2007年11月号上发表的张毓茂先生写的《“馨香君子魄长存”——忆王康先生》,感到写得好,写出了王康这个人,受到教益和启发,历历往事自然地浮现眼前。

(一)

1940年3月,我在延安鲁迅艺术学院文学系第3期学习时,认识王康(那时他用名王抗),他是1939年8月至12月去文学系学习的第1期学员(那时学习三个月,去敌人后方抗日根据地实习,再返鲁艺学习三个月,而后毕业),他是在山东敌后一一五师政治部工作一年,又回鲁艺学习时,与我认识的。当时全系有40位学员,程坤是抗战以前入党的共产党员。入学又较早,被选为学习班长、支部书记;我是抗战前的民先队员,1938年在抗大总校学习时入党的,被选为生活班长、支部委员。王康从敌后回来没带棉被,就编在我那个学习组,与我共盖一床棉被,我们开始就比较熟。王康一来就引起同学们的注意与尊敬,他在业务学习与政治学习会上的发言都很好,不久,就在一个文艺杂志上发表了2万字的反映敌后抗战生活的中篇小说。随后,程坤调中央研究院文学研究所工作,王康继任学习班长与支部书记。

文学系主任何其芳主管系的创作实习,看稿件,主持讨论,又主编鲁艺的文学杂志《草叶》,工作较忙,自称“我是一个忙忙碌碌的事务工作者”,于是他创造性地提出让王康做文学系的辅导员,协助他工作,仍兼班长与支书。王康任辅导员后就搬到干部宿舍去住了。1942年我们第3期学员毕业,我分配到《解放日报》做文艺编辑,王康在鲁艺调任科级干部了。

(二)

1943年4月3日,以党中央名义下达的《关于继续开展整风运动的决定》,主要斗争目标“是肃清党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即解决敌我问题,纯洁党的组织。《决定》里说:“自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成立与我党大量发展党员以来,日寇与国民党大规模地施行其特务政策,我党各地党政军民学机关中,已被他们打入了大批的汉奸分子,其方法非常巧妙,其数量之多是惊人的。”对敌情做了过于严重的估计。可是,文件却不公开说“肃反”,说“审干”。这时,王康已经调到鲁艺行政处任指导员,领导一个单位的“审干”与“肃反”了,因此他也了解全鲁艺的“审干”与“肃反”斗争。

7月初,国民党反动当局发动第三次反共高潮,调动30万大军进攻延安,形势紧张,“审干”与“肃反”没时间按计划进行。中央整风领导总学委副主任、中央社会部部长、中央审干委员会主任康生,7月15日在中央直属机关作《抢救失足者》的报告,对失足落水为国民党与日本侵略者做特务的人进行抢救。到25日,仅在延安就审查与抢救出1600多特务,而延安参加整风的干部只有1万人。中央发现扩大化现象,指示迅速停止。

但是,8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开头第一句是“特务之多,本不足怪”,并说“准备进一步审查一切人员”,仍把敌情估计过高,把党员、干部当敌特批斗,把许多人搞得很惨。

1944年1月,党中央发出《关于对坦白分子进行甄别工作的指示》以后,各单位开始进行甄别,工作与生活逐渐正常。我去鲁艺组稿,顺便找王康聊聊。王康告诉我,鲁艺被抢救的人是全校的60%,绝大多数都坦白了,甄别的任务很重,要加班加点去干。

王康又说鲁艺没有审查出一个特务分子,只审查出一个特务嫌疑人,就是咱们系的同学刘漠。我说我与刘漠同学也同过事,他表现很好,怎么会有特嫌?王康说,抗战初期,刘漠参加过一个国民党的训练班,那个班有特嫌。可是1952年12月刘漠在北京师大女附中任办公室主任时,中共中央华北局派人查阅国民党的档案,发现他早被国民党列入黑名单,刘漠的历史问题解决了。我将这一情况告诉王康,他很高兴。

王康在鲁艺有了“审干”与“抢救”的经验,这太珍贵了。经验是从错误中得来的,俗话说,失败是成功之母。

(三)

1954年,王康在中央宣传部任宣教干部管理处副处长。1955年5月17日,公安部逮捕胡风与胡风分子以后,6月中央成立了“肃反”领导五人小组,由中央宣传部部长陆定一任组长,成员有周扬(中宣部副部长),钱瑛(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楚离(中组部副部长)、杨奇清(公安部副部长),下设办公室与审讯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公安部办公厅主任刘复之兼,王康兼办公室副主任,后来又增加两位副主任,一位叫王键。有人说:“你们把运动搞得健健康康的呀!”王康微笑着说:“尽力而为吧!”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下达后,为适应工作的需要,中央“肃反”领导小组增添罗瑞卿为副组长,成员也有增加与变化。

为什么逮捕胡风与胡风分子?1955年5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一些材料》,这是舒芜将胡风写给他的信件中有问题的部分摘录编辑的,周扬加上《关于胡风小集团的一些材料》的标题与按语。送毛泽东主席审阅。毛泽东复信:“周扬同志,按语不好,改写一个,请你和陆定一同志看看可否用?”反党小集团实质就是反革命小集团。王康回忆说,胡乔木表示,“胡风的文艺思想应该批判,但将胡风集团定为反革命集团,他认为证据不足”,“对于逮捕胡风,他也认为不妥”。因此,胡乔木不仅没有参加中央“肃反”领导小组,在20世纪50年代也没有参加该案的处理。

在北京逮捕胡风时,在上海、天津、武汉等地也逮捕了些“胡风分子”,从他们家中搜查出些信件、日记与文字资料,这些资料中所说的事,公安部的同志不熟,特别是信件中使用了些暗语与代号。公安部要求中宣部派些知情人去审阅,中宣部派了《人民日报》的袁水拍、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何其芳、中国作家协会的刘白羽、中国戏剧家协会的张颖,中宣部文艺处的林默涵、郭小川、朱寨、李曙光(黎之)与我等。并让这些人大约在15日上班时在公安部六局某办公室集中。何路、张颖、朱寨、李曙光与我先到,六局的三位科、处长接待他们坐在南屋,林默涵、郭小川、刘白羽、张光年与袁水拍后到,南屋坐满了人,林默涵他们只好站着。林默涵说要看材料,公安部的同志说会拿给我们的,大家看了有什么问题可以写出来,后来的人都坐在与南屋相通的北屋工作了。

5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的《胡凤反党集团的第二批材料》与6月16日《人民日报》发表的《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发表以前我都没有看到,当然是坐在北屋的人挑选与摘录的。坐在南屋看材料的人,只有我是坐车上下班的,公安部的同志拿到材料后,先放在我的办公桌上,在南屋我看的材料多也看得早。我看到过抄家抄出来的材料、审讯的材料与胡风分子的交代,如绿原交代他没有去中美合作所工作,阿垅交代是周总理劝他留在国民党统治区工作,并给共产党送过情报。胡风交代自己的历史较真实可信,也证明绿原没有去过中美合作所与阿垅给党送过情报。我也看到廖梦醒与张执一写的证明,他们曾将阿垅的情报转交给党的主管部门,等等。

王康是联系我们看材料与审讯办公室工作的,了解情况比较多,可是他守口如瓶,不告诉我,这是纪律。1999年他写胡风案件时,我才知道。

(四)

王康在《我参加审查胡风案的经历》(载《百年潮》1999年第12期。以下引用王康意见均见此文)中说:“大约是逮捕胡风后几个月的时间,专案办公室的一位同志说,他曾到南京敌伪档案馆(新中国成立后,把侵华日寇和蒋介石国民党及其特务系统未及携走及销毁的、散落在各地的机密档案搜集起来,成立了此馆)查阅了蒋介石国民党及其特务系统的机密档案。结果,非但没有发现胡风与国民党及其特务组织有什么政治上的勾结和组织上的联系,反而证明胡风是国民党严密监视和千方百计打击的左翼文化人士。伪中央宣传部部长、CC系统的特务头子之一的张道藩,一再密令国民党图书审查委员会,严格审查和严厉打击胡风出版的刊物,务必迫使它停刊。与此同时,我还听到参加审查材料的一位同志说,审查和摘录胡风集团第三批材料的‘密信’工作有片面性,坏的内容就摘引,反之就不摘录,摘录时又采取掐头去尾的办法。因此我对第三批材料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根据当时公布的材料,我的认识是:胡风本人虽然在1925年自动退团,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在国民党湖北省党部等机关工作时写过反共文章,这些行为都是严重的政治错误,但仍属于政治历史问题,因不久他就到日本留学去了。在留学期间曾参加日本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反战同盟,以后被日本当局逮捕,于1933年被驱逐回国,这段历史已有人证明,没有问题。到上海后不久,他就参加了‘左联’工作,同鲁迅的关系密切,受到鲁迅的信任。这是人所共知的,有鲁迅当年发表的文章为证。抗日战争期间,他在重庆等地和我党组织及一些领导同志经常保持联系,与周总理也有来往,政治上是反对国民党,拥护我党的政治主张的。新中国成立后,他即到北京,参加了全国文联和作家协会的工作。说他是与美蒋有密切联系的反革命分子,我思想上实在想不通。至于他在文艺思想上把党向作家提倡共产主义世界观、提倡到工农兵生活中去、提倡思想改造、提倡民族形式、提倡写革命斗争的重要题材等正确的指导思想说成是插在作家头上的‘五把刀子’(黎注:1988年经中央常委讨论通过的《关于为胡风同志进一步平反的补充通知[中办管〔1988〕6号]》指出,1980年76号文件说:胡风‘把党向作家提倡共产主义世界观、提倡到工农兵生活中去、提倡改造思想、提倡民族形式、提倡写革命斗争的重要题材等正确的指导思想,说成是插在作家和读者头上的五把刀子’。经复查,这个论断与胡风同志的原意有出入,应予撤销)。当时我认为这是很错误的,但认为这仍旧是文艺思想和文艺路线斗争的性质,还不能把他同颠覆我们政权的反革命活动一样看待。”

“关于他的‘三十万言意见书’,我认为这是通过组织向毛主席和党中央呈送的‘意见书’,怎么能把它说成是向党进攻呢?!关于反对周扬同志在文艺工作上的领导,固然不对,但也事出有因。周扬同志过去在‘左联’时期,犯过关门主义宗派主义的错误,在延安工作时对延安文艺界抗敌协会的一些老作家,在团结工作上也有一些问题。1942年延安整风期间,周扬在鲁艺全院大会上对此做过自我批评。”

“总之,我的思想认识的基本倾向是:胡风不是同美蒋有联系的反革命分子,从而也很难说胡风集团是一个与美蒋有密切联系的反革命集团。至于这个集团中混进若干特务和其他反革命分子,这完全可能,但不能据此就作为定性的主要根据。”王康继续说,到了1956年的下半年,我仍然忙于‘面儿上’的‘肃反’运动,但我从有关方面听到:大概是为了审判胡风反革命集团,曾开过一次‘三长’(公安部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最高法院院长)联席会议。会上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的领导同志认为:把胡风集团定为反革命集团法律根据不足。我把这一情况报告了陆定一,并说,党内对胡风问题有不同意见,是否开一次十人小组会议谈谈。陆定一当时就同意开会,并确定了开会日期。于是我通知‘肃反’办公室发出了开会通知,胡风专案办公室准备的两份材料(胡风反革命集团材料和胡风申辩书)随同开会通知一起发出。我看了胡风的申辩书,印象最深的是:他对‘第三批材料’中两封‘密信’提出的申辩。这两封‘密信’现在我按‘第三批材料’照抄如下:

1944年5月13日绿原给胡风的信(自重庆):‘我已被调至中美合作所工作,地点在瓷器口,十五号到差,航委会不去了。’

‘……这边美国人极多,生活或有些改变。’

‘我仿佛真的要开始做人了,处世确实不易,正如您说的:赤膊上阵不是我们的战术。以后,我觉得应该学习一点“阴暗的聪明”,我所畏惧的只是我自己。’

胡风申辩的大意是:绿原13日刚把给他的信发出,又觉得不妥,下午就跑来胡风在重庆郊区的住处找他商量。胡风马上告诉他这地方去不得,而且不去报到,国民党就会通缉。于是胡风设法通过一个友人介绍绿原去川北岳池县的一个中学教书,躲过了这一场灾难。

另一封信是1946年7月15日阿垅给胡风的信(自重庆山洞陆军大学):‘至于大局,这里一切充满了乐观。那么也告诉你乐观一下。三个月可击破主力。一年肃清。曾经召集了一个营长以上的会议,训话,他的自信也使大家鼓舞。同时这里的机械部队空运济南,反战车部队空运归绥。一不做,二不休,是脓,总要排出!’

“胡风对这封信申辩说:阿垅是我方军事情报员,他为阿垅转递过军事情报。他将阿垅的情报转送给廖梦醒同志(廖承志的姐姐),再由她上交有关方面。在这封信中阿垅告诉他,蒋介石正在动员和调动军队决心大打内战的消息。为了躲过国民党的检查,用的是灰色的语言。‘是脓,总要排出!’指的是国民党发动内战的决心已下,这包‘毒脓’迟早总要排出,等等。”

“我看了胡风的这份申辩书,觉得写得很具体,有时间、地点、过程和有关人员的姓名,不像是在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当然要最后弄清,还需要调查研究,对证落实。其他申辩的问题这里不再细说了。”

“那时,中央宣传部秘书长(副部级)兼我处处长的李之琏同志已成为中央十人小组的成员(黎注:中宣部常务副部长张际春调国务院任文教办公室主任了,他的十人小组成员的职务由李之琏接替),他看了这份申辩书也有同样的想法,即向我表示,胡风的申辩有道理,要我把申辩书仔细看看。我知道他过去就是很注意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的。全国解放后,他在中南局组织部工作时,在中南局的领导下,对纪凯夫的冤案,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排除了武汉市某些领导干部的干扰,对这一冤案进行了平反改正,成为当时全国闻名的‘纪凯夫事件’。这时,我们两人都希望陆定一主持召开的这次讨论胡风问题会议,能够促成对胡风的申辩书提出的理由进行全面调查,弄清事实真相。可是会议通知发出后一两天,陆定一就到外地视察工作去了。又隔了几天,周扬同志用电话通知我说,他和罗部长商量了一下,认为胡风反革命案是毛主席定的,怎么能够讨论?!决定这个会不开了。我把这个决定立即通知十人小组的成员,并收回所发的两份材料。自此以后,我觉得我已尽了一个党员的责任,再也没有提过意见。”

以上是关于这个问题,王康的意见。现在我补充说明两点:一点是他写的“周扬同志用电话通知我说,他和罗部长商量了一下,认为胡风反革命案是毛主席定的,怎么能够讨论?!决定这个会不开了”。这是他与我商量写的,事实是周扬通知王康,他说这个案子是毛主席定的,不能讨论,他通知罗瑞卿不开会了,让王康收回开会通知与发出去的材料。王康说,这件事是周扬电话通知他的,没有别人听到,写得太直不好。与我约定写稿子都这么写。我写的关于“胡风反革命”案件(载《文艺理论与批评》)就是这么写的。第二点说明是王康说胡风案件他“再也没提过意见”,这是对的,他也不可能再提意见了,因为此后把他调回中宣部工作了。这时中央召开了知识分子会议,周总理讲话,会后中央成立了知识分子工作小组,周恩来任组长,管理全国各行各业约2万名高级知识分子的工作,中央知识分子办公室在中宣部办公,王康回部负责知识分子办公室的工作,没有主任或副主任的名义,从此没参与胡风案件的工作,他就“再也没有提过意见”了。

(五)

可是,事情并没有完,王康继续说:“1959年庐山会议的后期,批判了所谓彭德怀的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10月国庆节一过,即在全国开展大规模的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中宣部积极响应,揪出了九条大‘鲨鱼’(大概是来源于毛主席1957年在发动反右派斗争前夕说的‘鲨鱼浮出水面来了’这句话吧)。第一条‘鲨鱼’是宣传处处长秦川,第二条是中宣部机关党委代理书记、前任出版处副处长袁靳,他俩都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第三条大概就是我吧。我的‘罪行’中最重要的就是为胡风反革命集团翻案,我被迫做了多次检查和交代。有一次,部内贴出的一张大字报责问我:胡风反革命集团是毛主席亲自定的,你为什么还敢怀疑和反对呢?!我在检查交代中如实写道:毛主席说过,人都是有缺点和错误的;当然毛主席决定的路线和大政方针都是正确的,但个别问题也会有主观主义。这一交代材料,后来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我所在单位的‘造反派’搞到手,采取任意摘取的手段,用大字报形式贴了出来,并愤怒声讨:‘三反分子王康,敢于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也有主观主义!砸烂你的狗头!’这成了我屡遭批斗的主要的‘罪行’。”

“1959年我被批判后,做了‘实际上为胡风反革命集团翻案’的结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认为政治上不适宜留在中央宣传部,决定调出,分配到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领导的拉丁美洲研究所工作,并内定为‘控制使用’。我是长期做干部工作的,知道‘控制使用’的严重性:例如,政治上限制,在各个层次的领导岗位上,都不能当一把手,只能当助手;一般情况下,不能出国,等等。”

“1962年,党中央决定对1959年反右倾斗争中被批判的人进行甄别。我为‘胡风反革命集团’‘翻案’的帽子是去掉了,但中宣部领导认为我对‘胡风反革命集团’的认识和有关活动都是事实(也就是我前面所谈的那点事实),这仍然是反党行为。因此甄别时仅做了‘为胡风反革命集团翻案的提法是不适当的’的结论。陆定一同志就对当时机关党委的负责人说:‘王康的问题不是平反问题,因为王康的问题都是事实。’罗瑞卿同志也证明说,王康‘肃反有右倾’。因此我的甄别结论实际上是明去暗留。自然,‘控制使用’的内部规定,仍然保留不动。”王康又说,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对胡风一案开始进行复查,准备做出平反结论时,对我的‘明去暗留’问题,才彻底解决。1980年2月,中央宣传部做出的《关于王康同志在反右倾斗争中的问题的复查结论》中说,‘反右倾斗争中对王康同志的批判、结论和处分,都是完全错误的,应该彻底平反改正’,并进一步指出,‘现经复查,王康同志在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和党群关系、知识分子、肃反运动等等方面提出的一些问题和看法是正确的,所留尾巴,应予否定’。对我的‘控制使用’的内部规定,终于彻底取消了”。

王康离休时的工作岗位是国家科委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他写的《我参加审查胡风案的经历》发表以后,影响很大,受到许多专家、学者与读者来信称赞。王康任中宣部干部处副处长时的行政级别为十级,那时有个不成文的做法,党的处级干部比政府高半级,党的部委下不设局。处级干部就是政府的局级干部。王康担任的副处长即相当于政府的正局长。按照中组部的规定,“文革”以前的正局级、行政十级的干部,可享受副部长级的医疗待遇,王康的这个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在这篇文章发表后,他所在单位迅即报告中组部解决了。王康又笑了,他说:“想不到,写文章还解决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