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时期(1912年—1949年9月30日)

引文

民国二年,废府、州设道,延安大部分县属陕北道。次年改陕北道为榆林道,延安属县隶榆林道。民国十七年,废道,县由省直辖。民国二十三年,陕甘边和陕北两个苏区建立。1935年11月,中华临时苏维埃政府在瓦窑堡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辖陕甘省、陕北省、关中特区和神府特区4个行政区域。1936年5月,陕甘宁省成立,陕甘省撤销。西安事变后,改称中华民国特区。1937年1月,中共中央进驻延安,至此到1947年3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驻扎在延安,延安成为中国革命的中心、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初期战略的总后方。1936年9月6日,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改组为陕甘宁边区政府,首府设在延安市。1942年10月,设延属分区;1943年1月,成立延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延安市、子长、延川、延长、固临、甘泉、鄜县、志丹、安塞9县和南泥湾垦区。1942年8月,吴旗县成立,隶属三边分区。1948年1月,黄龙分区行政督察公署成立,辖洛川、黄龙、黄陵、宜川等10县;1949年2月,鄜县划归黄龙分区管辖。1949年5月,陕甘宁边区政府迁往西安,设陕北行政区,撤延属分区,陕北行政公署驻延安,辖黄龙、榆林等4个分区及延安、延川、延长、子长、甘泉、志丹、安塞7个直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