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货币

刘卫平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先后流通的货币有国民政府法定货币(简称法币)、光华商店代价券(简称光华券)、陕甘宁边区银行币(简称边币)和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简称券币)。其中,后三种都是由陕甘宁边区银行发行的。先后作为本位币流通的是法币、边币和券币,光华券只是一段时期内以辅币的形式流通。本文拟就抗战时期边区货币的发行与流通,做一简述。

一、法币和光华券在边区的流通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在边区境内流通的是苏票。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共两党实现了第二次合作,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开赴华北抗日前线,国民政府每月给八路军提供60万元的法币军饷,在这样一个政治环境下,边区政府收回苏票,通用国民政府的法币。这样,法币就成为在边区流通的本位币。至皖南事变,法币一直作为本位币流通,光华券则作为辅币在边区流通。

1935年国民党政府废除银本位,实行法币政策。11月3日,国民政府正式规定中央、中国、交通三行(后加中国农民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为“法币”,同时禁止银圆在市面上流通,并强制将白银收归国有。抗战爆发之初,法币的价值较高,1元可兑银圆1元。当时,国民党发给八路军的军饷法币均为元以上整币,没有零钞,给边区市场贸易带来极大不便。起初,市场以通行的邮票“找零”,而邮票易污损,群众损失较大。这样,为了找零需要,边区银行发行了元以下辅币。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边区银行没有对外公开,不便以银行名义发行钞票,只能以光华商店名义发行代价券。光华商店成立于1938年4月1日,它是边区银行为积累资金而设立的唯一的商业机构。下设定边、盐池、曲子、庆阳、绥德、甘泉、张家畔分店,又有一个过载栈,四个农产品贩卖处,两个运输队,两个货栈。有的分店后来改变为边区银行分行,如绥德分行、陇东分行。1942年5月19日,边区银行成立了商业处,领导光华商店工作。

光华券1938年6月开始发行,到1941年2月,共发行4307215元。1938年发行的光华券票面有2分、5分、1角、2角、5角五种,1941年增加发行了7角5分券,连同前五种共六种。

光华代价券是法币的辅币,它的价值和法币的价值是完全等同的,其地位和法币在边区的地位一样都是流通货币。光华券以光华商店资本作为保证,因而持券者可到光华商店换回如数法币。光华券的信用很好,不仅流通于边区,在邻近的友区也可流通。

经过三年多的艰苦创业,边区银行积累了一定的法币资本。1937年10月边区银行成立时资本只有10万元,可流通资本4万元。1940年10月时,边区银行资本包括:“1.10万元财产资本;2.两年半所得782000元;3.发票子1020000元;4.财政垫款437000元;5.实际归银行支配的1465000元,流动资金1165000元;6.建立三个支行,每支行资本100000元,光华商店50万元,工业投资32万元。”总计资本6089000元,比初建行时增加了61倍。这为以后边币的顺利发行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二、边币的发行与流通

1938年10月日军占领武汉后,日本开始改变其侵华政策,逐步将其主要的侵华军事力量转向各敌后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几乎与此同时,国民党也开始加强对边区的军事封锁。1939年,直接包围边区的国民党军近31万人。1940年,国民党军队又在边区构筑了五道封锁线,对边区实行严密的军事和经济封锁,边区与国统区货物流通几乎完全停止,除了消耗品,任何必需品如布匹、棉花、西药等都禁运边区,边区的土产如皮毛、甘草、毛织品都以各种办法阻止运出。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国民政府停发了八路军的全部军饷,使边区财政经济陷入极度困难的境地。

为巩固金融和稳定市场,中共中央决定停止法币流通,建立边区统一的货币本位制。1941年1月30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关于停止法币使用的布告》,共七条,规定“一、从本布告之日起,边区境内停止法币行使。二、凡藏有法币的,须向边区银行总、分行或光华商店总、分店兑换边区票币行使。三、禁止私带法币出境……”2月18日,边区政府发布《关于发行边币的布告》,授权边区银行发行1元、5元、10元的边币。2月22日,边区政府又发布《关于宣传发行边币的训令》,指出:“第一,发行边钞是为了建立正规的边区金融制度,逐渐换回光华代价券,使边钞成为惟一的边区通货本位。第二,边钞发行是有限的,它以盐税、货物税作保证,一俟边区经济恢复,边钞就将从法币影响之下解放出来,回到能兑换现金的地位。第三,发行边钞是使人民免受法币狂跌的损失。第四,因为法币停止流通之后,法币在边区的市场就腾出来了,而光华券没有一元以上的,故须发行边钞,以资周转。第五,因为要发行公债,使人民能够认购公债,所以要发边钞。”法币禁止在边区流通后,被当作边区的“外汇”使用。

边币的发行是以所积累的法币作为发行基金的。从1941年2月至1943年12月15日之间,边币发行经历了约三年时间。发行的币种有1角、2角、5元、1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等十种,另有本票500元、1万元、5万元三种。

边币发行之初,边币与法币的比价是1∶1,但由于边币发行速度过快,不久,边币的比价就开始下降,物价上涨。1941年5月以前边币下跌与物价上涨速度比较缓和,5月间发生金融波动,边币跌到1元5角兑换法币1元。绥德、关中、陇东、三边等地开始拒用边币,6月,情况进一步恶化,边币由各地逐渐向中心区域延安退回,延安也出现了公开使用法币的现象。此后,边区银行对发行量进行了有效的控制,1941年下半年,金融趋于稳定,推行边币收到了较好的效果。1942年4月起,边币与法币的比价再次下跌,跌到了3元2角,个别地方的黑市价甚至达到了4元5角。从7月份起,由于沦陷区贬低法币价格,使法币流入大后方,造成法币下跌,物价上涨。同时,国民党动员边区附近大量存盐,每户至少存盐一斗,因此,刺激了边区食盐的出口,边币价格有所回升,到12月,边币与法币的比价升至2.1∶1,边币大量由中心区域流向边界。这时,边区银行虽然增加了发行量,但由于认识不足,边币的发行量没有满足市场的需要,影响了边币的推行。1943年上半年,边币发行了23137万元,边区金融物价开始出现波动。为应对一时的困难和危局,下半年边币竟然发行了143663万元,是上半年的七倍还多。边币发行的过快增长,刺激金融物价剧烈波动。通货膨胀,抢购风潮顿起,物价暴涨。边币发行失控,使得边币币值大跌,1943年12月,延安的黑市达到了9∶1,庆阳为18∶1,边区的财政经济和人民生活都受到了严重影响,党内外议论纷纷。以至中共西北局做出如下决定:“(一)抛售土产品,(二)票子停发,(三)停发三个月的经费,(四)各机关部队、学校一律不准兑法币,所有法币交银行,有银行按黑市兑换之。”在此情况下,边区制定了“物价慢涨比价慢降”的政策,体现在货币发行上就是“货币慢发”的政策。为了实现“三慢”政策,西北财经办事处决定发行“流通券”,回收边币,其目的在于打击法币,巩固稳定边币币值,扩大货币流通范围,融通金融资金。

三、券币的发行与流通

1944年,边区银行又发行了“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逐步取代边币成为本位币。

“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名义上为贸易公司,实际上仍由边区银行发行。流通券的发行以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及其所属的西北土产公司、光华盐业公司、运输公司、南昌公司的全部财产作为发行基金,并由边区银行给以保证。1944年5月23日,西北财经办事处第五次会议做出《关于发行商业流通券的决议》,决定由黄光亚、贾拓夫负责筹备制版印刷事宜。“票面暂规定为50元与10元两种,每元规定当边币15元,与边币比价固定不变。”但流通券发行后的实际比价为每元折边币20元。流通券1944年开始发行,1948年1月停止,在1945年前发行有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七个币种。

1944年至1945年,边区政府多次发表布告、通令、通知等推行流通券。1944年7月1日,陕甘宁边区发布布告,要求“凡纳税交易还债等,一律通用”流通券,仰我边区军民一体周知”。7月29日,中共西北局常委会发出《关于发行商业流通券致各地委电》(第三号),指出:“一切党政军机关的供给部门,公营商店、合作社、贸易公司以及一切财经税收机关均须用全力来支持流通券,并帮助其建立信用。”“对法币、白洋,必须在稳定与推广边币及流通券基础上继续采取打击政策,凡我财经部门及公营商店均一律以边币计价,拒用法币、白洋,一切出口货均收边币、流通券,只有在外商找不到边币、流通券情况下才折收法币。在群众中也经过适当方式,宣传政府法令,禁止使用法币、白洋,使法币、白洋市场缩小。我们为了不让法币、白洋占我边区市场,宁可使法币、白洋流入银行,再由我们有计划地抛出边区境外。”

值得一提的是,发行商业流通券的初衷并不是取代边币成为边区的本位币,而是为了巩固边币,初始的打算是,先用流通券代替边币在市场流通,待边币回收到一定程度时,再以新边币收回流通券。但流通券发行后,市场信誉良好,逐渐取代边币成为边区本位币。1945年5月1日,西北财经办事处发出《关于统一货币单位的通知》,正式确定流通券为边区本位币。通知指出:(1)自6月1日起,实行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为陕甘宁边区本位币,并责成银行尽可能迅速收回边币。但所有未收回的边币,仍照边币20元等于流通券1元比价,一律通用。(2)凡财政厅、建设厅及其所属机关、工厂、银行总分支行、贸易公司所属企业,以及其他一切财政供给部门和公营企业,一律改用流通券为记账本位币。(3)各公营工商业在交易中的挂牌、定价、契约、单据以及口头讲价等,均一律改用流通券为本位。(4)一切税收及预决算,均改用流通券计算。(5)各货币交换所取消边币牌价,单用流通券挂牌,如以边币兑换时,须折成流通券计算。(6)改变本位币后,责成各地贸易公司和银行共同召集当地商人座谈,说明改变本位币的原因,劝说他们也改用流通券本位来讲价和计账。

一系列的措施虽然是券币得到了一定的贯彻执行,但流通券并没有完全占领边区市场。流通券的推行存在两种情形:一种是边区中心地带,使用流通券较好,即绝大多数商人、群众使用流通券,只有少数人拒绝使用。一种是离国统区较近的地方,和国统区贸易往来较多,受国统区的影响较大,流通券使用较难,即只有少数商人、群众使用,绝大多数商民拒绝使用。这是由当时的政治、经济特点所决定的,仅靠政府法令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平衡贸易、稳定金融、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边区货币发行过程中最基本的方针。边区货币的发行,虽然遇到了这样那样的挫折,但对边区建立独立自主的经济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使边区摆脱了国民党法币的羁绊,进而摆脱了国民党对边区经济命脉的控制,打破了国民党对边区的经济封锁,为边区军民赢得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以及解放战争的胜利成果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