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石泉县妇女联合会组织

石泉县妇女联合会是全县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受中共石泉县委领导,接受陕西省妇女联合会和安康市妇女联合会的工作指导。其主要职责是:团结全县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理、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检查监督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利益,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的大团结,加强同台属、港属妇女联系,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指导、协调乡镇妇联和行业妇女联谊组织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妇女培训工作。1998年6月至1999年4月,仍由石泉县妇女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主持工作。1999年4月至2007年5月,由石泉县妇女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主持工作。2001年12月,左溪乡与曾溪乡合并、兴坪乡与两河镇合并,县妇女联合会下辖妇联组织随之作了调整。至2007年5月,县妇联下辖16个县直机关妇女联合会,15个乡(镇)妇女工作委员会,202个村妇代会。机关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人,实有5人。机关驻地县城政府路。

一 石泉县妇女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1998.6—1999.4)

1998年6月至1999年4月,仍由石泉县妇女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主持工作。至1999年4月,县委根据工作需要,对妇女联合会主席、副主席进行了1次调整。

1998年7月至1999年2月,未配备主席,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主 席 高 翔(女,1998.6)

孙富英(女,1999.3—1999.4)

副主席 孙富英(女,1998.6—1999.3)

吴桂英(女,1998.7—1999.4)

二 石泉县妇女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1999.4—2007.5)

1999年4月27日至28日,石泉县妇女联合会第十三次妇女代表大会在石泉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70人,其中,正式代表130人,特邀和列席代表40人。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孙富英代表石泉县妇女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所作的《同创新业绩,再立新功勋,团结和带领全县妇女为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大会选举产生了石泉县妇女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21人;在石泉县妇女联合会第十三次全委会上,选举产生了石泉县妇女联合会委员9人,主席、副主席各1人,孙富英当选为主席。

主 席 孙富英(女,1999.4—2007.5)

副主席 吴桂英(女,1999.4—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