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石泉县共青团组织

共青团石泉县委员会是全县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受中共石泉县委领导和共青团安康市委的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责是:团结、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坚持党的路线,把广大青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一代新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建功立业;代表和组织青年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指导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和少年先锋队的工作;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青少年服务。1998年6月至1999年5月,由共青团石泉县第十二届委员会主持工作。1999年5月至2003年11月,由共青团石泉县第十三届委员会主持工作。2003年11月至2007年5月,由共青团石泉县第十四届委员会主持工作。2001年12月撤并兴坪乡、左溪乡,共青团石泉县委员会下辖基层团委也随之调整。至2007年5月,共青团石泉县委员会下辖20个基层团委,11个团总支,301个团支部,1个青少年宫,共有团员8288人。团县委机关编制4人,青少年宫编制2人,实有4人。机关驻地县城大北巷政府综合楼。

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泉县第十二届委员会(1998.6—1999.5)

1998年6月至1999年5月,为共青团石泉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共青团石泉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届期。

书记 刘昌兰(女,1998.6—1999.5)

副书记 付 波(1998.7—1999.5)

二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泉县第十三届委员会(1999.5—2003.11)

1999年5月4日至5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泉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在石泉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31人,其中,正式代表118人,特邀代表8人,列席代表5人。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刘昌兰代表共青团石泉县第十二届委员会所作的《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全县团员青年为实现石泉跨世纪宏伟目标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大会选举产生了共青团石泉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21人;在共青团石泉县第十三届一次全委会上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7人,书记、副书记各1人,刘昌兰当选为书记。至2003年11月,县委根据工作需要,对团县委书记、副书记各进行过1次调整。

书记 刘昌兰(女,1999.5—2002.12)

向诗兵(2003.4—2003.11)

副书记 付 波(1998.7—1999.8)

吴小普(2001.3—2003.11)

三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泉县第十四届委员会(2003.11—2007.5)

2003年11月13日至14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泉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在石泉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16人,其中,正式代表97人,特邀代表8人,列席代表11人。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向诗兵代表共青团石泉县第十三届委员会所作的《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带领全县团员青年在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的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大会选举产生了共青团石泉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21人;在共青团石泉县第十四届一次全委会上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7人,书记、副书记各1人,向诗兵当选为书记。至2007年5月,县委根据工作需要,对团县委书记、副书记各进行过1次调整。

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未配备书记,由副书记主持工作。

书记 向诗兵(2003.11—2005.6)

吴小普(2006.7—2007.5)

副书记 吴小普(2003.11—2004.4)

李晓明(2005.8—2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