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活保障

货币与物价多变不稳

(一)货币频繁更变

在延安时期,市面流通的钱先后有“苏票”“法币”“光华券”“边币”“流通券”等几种形式。

最初红军带到延安的钱是“苏票”,即“苏维埃国币”,又称苏币。1932年7月7日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发行(毛泽东时任行长),面额为一元、五角、二角、一角、五分,共五种。苏票一元与法币一元相等值。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以苏维埃国家银行西北办事处的名义,继续发行过一些苏票,但流通有限。

1937年9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政府驻西北办事处更名改制为陕甘宁边区政府,随之,苏维埃国家银行西北办事处也相应地改名为陕甘宁边区银行,承认并流通国民政府发行的法币,逐步收回苏票。法币,是指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废除“银本位”制度,“废两改元”,实行统一的纸币流通,规定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三大银行(1936年2月又增加了中国农业银行,共四大银行)所发行的纸币为法定货币。

1938年6月,边区银行发行小面额的“光华商店代价券”,简称“光华券”,票面为五角、二角、一角、五分、二分共五种,作为法币的辅币使用。

1941年“皖南事变”发生后,1月28日边区政府委员会决定独立发行边区自己的货币,1月30日颁布法令禁止法币在边区范围内流通。2月18日,边区银行正式发行“边币”,与光华券配合使用,票面为一元、五元、十元。边币与光华券一样,票面上都标以“中华民国”纪年,但大红着色,妇女纺纱、羊群等图案已经具有鲜明的解放区文化特色。

“流通券”全称为“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是1944年5月名义上由贸易公司,实际上仍由边区银行发行的货币代用券。票面额为五十元、十元两种,规定每元相当于边币15元,实际发行后比价为每元相当于边币20元。

(二)物价不断飙升

在此货币频繁变更的背后,是物价的起伏波动。据西北财经办事处1949年2月18日公布的《陕甘宁边区银行各种统计表》显示,1945年底延安的物价指数是1937年初的18259倍。

时任延安《解放日报》副刊编辑的女作家陈学昭记载下了1938年秋延安的物价情况:猪肉每斤0.5元、猪油每斤0.8—0.9元、山羊肉每斤0.35元、绵羊肉每斤0.4元。白糖在延安一直很紧俏,价格不菲,白糖每斤1元,而同时期在重庆售价为0.25元。1938年12月10日开始至年底,延安《新中华报》开设“五日延安”专栏,公布延安市场上主要生活物资价格,该日价格为:麦子每斗4.1元、黄豆每斗3元、绿豆每斗3.5元、猪肉每斤0.5元、羊肉每斤0.35元、食盐每斗0.58元、清油每斤0.65元、萝卜每斤0.03元、市布每尺0.3元、土布每尺0.3元、斜布每尺0.3元、有光纸每刀3.5元、工资每天0.55元。

同时期(1939年1月)重庆、成都的基本生活物资指数分别是:重庆大米每斗3.5元、食盐每斤0.14元、猪肉每斤0.23元、机器工人工资每月30元、纺织工人工资每月18元(伙食自给);成都大米每斗2元、食盐每斤0.2元、猪肉每斤0.2元、机器工人工资每月30元、纺织工人工资每月6元(厂方提供伙食)。

1941年初“皖南事变”发生后,国民党加强对解放区的经济封锁,延安物价飞涨,特别是轻工制品。原来零售价0.1元一盒的香烟,变成100—300元一盒;原来零售价0.05元一盒的火柴,涨至50—100元。与此同时,边区的流通券也接连不断地发行面值为100元、500元、1000元、2500元、5000元、7500元、1万元的票子。八路军连长的津贴,也由原来的每月3元,增至300元、500元。

生活基础不厚的陕北小城,生活指数比同时期重庆、成都偏高,但实行供给制条件下的革命队伍里的同志们,其生活都是有保障的。

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比领袖干部的高

(一)革命队伍的工资待遇

革命队伍人员实行津贴制。1938年的津贴标准为:士兵(班长)1元、排长2元、连长3元、营长4元、团长以上一律5元,毛泽东、朱德也是5元,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4元。只有著名文化人、大学者是5到10元。王实味、陈伯达每月津贴4.5元,冼星海15元(含女大兼课3元),鲁艺音乐系教员一律12元、助教6元。而当时1元的购买力,相当于20世纪末的30到35元人民币。后来,最困难时期,这点钱也停发了,物价飞涨时期,工资也随着变化。

相对于工人和专业人才,革命队伍的工资较低,但实行供给制,也能较好地提供工作生活保障。自1936年后,延安一直实行军事共产主义供给制,到解放战争时期(1945—1948)这一制度日益完善。供给制的规定是:衣着方面,供给单、棉、衬衣、鞋袜、毛衣、大衣;伙食方面,供给粮、菜、油、盐、肉、炭。这就基本上达到了“温、饱”的生存保障。日常生活用品方面,供给牙刷、精盐、肥皂、草帽,学习用的笔、墨、纸张、书报。病号除免费治疗或入休养所外,还发给营养补助。年老体弱的发给保健费。

女同志生育,除发给生育费外,还提高其伙食标准。对于女干部所生婴儿则发给衣被所需的布及棉花,还规定发给奶费;需要请人照顾的,发给保姆费或免费住托儿所、幼儿园;幼儿达到入学年龄,可以免费入学,生活费用全由公家负责。革命军人及工作人员的家属,凡在解放区内居住而又不能生产自给的,当地政府负责组织群众代耕;随同干部同居的,则帮助安排适当的工作或组织生产。生活困难时,给予适当的补助。

在供给标准上,也因工作上和实际生活上的需要,由没有差别而逐渐有所差别,如一些负责同志吃中、小灶伙食,电台人员发夜餐费,对老弱妇孺伤病员的伙食、津贴从优,发给技术人员较高的津贴等。

(二)工人的工资待遇

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带来一些小规模的军事机械所、被服厂、印刷厂等工业企业,总共不到280名工人,都按照军事化方式运营管理,实行津贴制。除吃穿等公家供给外,每月每人给4元到5元的津贴。军事系统的工厂都行此制。这是一个很高的供给标准,相当于革命队伍里最高的津贴水平。

为了革命的需要,从1938年开始,边区政府陆续投资建设一批公营工厂,如石油厂、纺织厂、造纸厂、农具厂、皮革厂、化学厂、制药厂等,到1942年发展到74个。这些工厂的工人都实行工资制,规定一般的轻工业工人每月工资10元至18元,技术工人最高可以拿到28元。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公营工厂工人工资呈逐年增加趋势。

1941年9月后,鉴于物价严重上涨,通货膨胀迅速,陕甘宁边区公营工厂逐步执行“货币混合工资制”“实物货币混合工资制”。同时,为了鼓励生产,后来还相继采用了计时工资制、计时按件工资制、计件累进奖励制、小组计件工资制及津贴制等多种形式的工资制改革。但不管如何改革,工人的待遇始终是远高于干部的。

当时的工人过得很体面,也很舒适。工人实行每周6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加班工资另计。除星期日休息外,每逢1月1日、2月7日(京汉工人惨案纪念日)、5月1日、7月7日(抗战纪念日)、10月10日(国民政府国庆节)为例行假日,各休息1天,农历新年休息3天。例行假期间,因工作急需而加工者,工资加倍。休假安排是: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事假未超过14天,病假不过14天者,得休息两星期;继续工作半年,事假未超过一星期,病假未超过一星期,得休息一星期,有旷工者不得享受此项权利。

(三)专业人才工资待遇

延安时期,党中央对专业技术人才格外看重。1942年5月,陕甘宁边区政府第19次政务会议,提出为了争取外来技术人员,故对于聘请的技术人员及特殊技术者,不仅要优待,而且要和边区以外的待遇一样或更高,并制定如下待遇标准。

①津贴(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分四个等级)。一级90—100元;二级70—90元;三级50—70元;四级35—50元。②衣服(一、二、三、四级同)。每年发给单衣2套、衬衣1套、棉衣1套,单鞋2双、棉鞋1双,手巾2条,被褥各维持1床,其质量与一般工作人员同。③住宿。在条件允许时,按以下原则:一级1人独住一个宿舍;二级2人住一个宿舍;三级及四级与一般工作人员同。④出差。应有牲口驮行李或代步,不设专用马。⑤饮食。与一般工作人员同,尽可能有勤务打饭打水等。⑥其他。《解放日报》:一级1人一份;二级2人一份;三级3人一份;四级4人一份。不足以上人数者酌量发给,由本机关购进。书籍:一般书籍与《解放日报》同。尽量给予听报告的机会。

这是1942年的统一标准,此前各个系统都有自己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的特殊津贴标准。如,在公营工业领域的沈鸿、李强都属于专业技术人才,他们1938年享受的每月20元津贴,就属于当时边区政府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特设的最高津贴。虽然干部津贴没有工人工资高,但是具有专业技术的干部津贴,相对于革命队伍里其他干部的最高津贴只有5元的上限标准,已经高出太多了。

艰难困苦下的衣、食、住

(一)边区的穿衣

1.普通民众的穿衣

电视剧中,我们经常看到延安时期的老乡头上包了一块白毛巾,前面扎着两个结,身上穿着一件绵羊皮,下身穿着大裆棉裤,腰里面束了一根带子。这是男人们在冬季的典型服饰。

由于受自然环境和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影响,边区民众的传统衣料比较粗糙简单,大多以土布、皮毛为主,基本色调是褚蓝色、褚黑色、浅色、白色。一般人的穿着,男的头扎白羊肚手巾,内着白褂子,有的头戴毡帽;女人穿自制土布浅色满襟宽袖上衣。只有乡绅、文人及富者着黑色绫绸或土布长袍,外套蓝色绫布或绸缎褂子,戴礼帽。

抗战前期,边区只有极少数富有人家服饰比较好,而广大贫困阶层基本是衣不蔽体,有的甚至无衣可穿,冬季没有御寒之衣。

1941年皖南事变后,国民党政府对陕甘宁边区实行全面经济封锁,布匹、棉花等都禁止运往边区,这使得布价飞涨,普通民众购买更加困难。此时的民众,有衬衣衬裤的不多,平时穿的棉衣、夹衣、单衣旧的多,有的夏季里将冬季的棉衣去掉棉花当单衣穿,还有的穿老羊皮,盖的也是老羊皮,冬天盖有毛面,夏天盖有皮面……总之农民每年冬夏两季能有可换的衣服,就算相当不错的了。

大生产运动后,边区大力推广植棉,民众的穿衣得到了有效改善,但在式样上与传统服装没有多大差别。

2.党政军学的穿衣

红军刚进延安时,穿的仍然是红军服。抗战初期,延安是中共领导敌后抗战的中心,八路军制服成为延安城里党政军学“统一”的服装,毛泽东等中共领袖也不例外。因而当时的延安城内,满目皆是灰军装。

也有极少量从国统区购买的青色斜纹布,这种布料缝制的衣服主要供给高级干部以及外来的学者、专家,被戏称为“干部服”,区别是上衣四个口袋,而其他的学员、战士的是三个口袋。在延安的街上,没有高跟皮鞋,没有花花绿绿的绸衣服,女子同男子一样,穿军装,有的还打起绑腿。海伦·斯诺在她的《我在中国的岁月》中说:“在共产党人之中,你很难区分谁男谁女,只是妇女的头发稍长一些。”

但是,青春的气息无法阻挡。女学生们在领到新军装后,总要想方设法修饰一番,要么在领口处翻出个白色的衬领,要么在袖口处补上一块其他颜色的布。男学生们也不甘示弱,纷纷展示他们在这方面的才华。以鲁迅艺术学院最为特殊。因此,当时的鲁艺总是引领着延安的服装潮流。

当然,由于在延安接受了新思想,很多人开始以贫为荣,故意穿得破烂一些,来表示自己的“无产阶级化”。而领导人或者知名人物的穿着也并不考究,冼星海指挥《黄河大合唱》,穿的就是陕北牧羊人穿的光板羊皮袄,听唱的毛泽东等人戴的是羊毛擀的毡帽。

穿鞋那时候也没有太多差别,除极个别来延安的有双皮鞋外,一般人都穿的是布鞋或草鞋。每到了夏天,有人用木板做成木屐一样的木板鞋,既耐磨又凉快,当然也有不少人干脆赤着脚,冬天则是做双厚厚的棉袜子套在布鞋或草鞋里。

从1946年解放战争后,在延安男干部服通行灰布和黄布军装或“中山装”,女干部服通行“列宁装”。此后很快在新解放区流传。

(二)边区的吃饭

1.老百姓的吃饭

由于受自然环境的制约,陕甘宁边区粮食以小麦、谷子、糜子为主。据1944年统计,麦类占总耕地面积的23.4%,谷子占22.3%,糜子占13.9%。因此,边区的吃饭以麦面、小米、黄米为主,辅以豆类、荞麦、高粱等杂粮。

抗战时期的边区,农村经济十分贫困,农村的饭食十分简单。中农和富裕中农算是吃得好些,经常有散面、炒面,捞饭三四天吃一顿,瓜菜、洋芋吃得少,过年还能吃馍,平常还有炒菜,吃些油。而贫农捞饭很少吃,吃瓜菜、洋芋更多,即使过节和农忙时食物比平时也好不了多少,而且很少有细粮和肉食。平时的生活特点是,过节时稍微吃好一点,农忙时吃稠点,农闲时吃稀点,每天吃饭两顿或三顿,吃得早吃三顿,迟了就只吃两顿,到青黄不接时,还要挨饿,一年吃肉的机会大概只有三五次,过年一定吃。大生产运动后,老百姓的生活得到了一定改善。

2.党政机关的吃饭

1937年9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当时战火已经席卷中国大地,生灵涂炭,饿殍遍野,但在边区不仅相对安全,还可以吃上一顿饱饭。延安实行的是战时共产主义供给制,初到延安最直观、最新鲜的感受,莫过于“有饭大家吃,有吃大家饱”了。

伙食一般标准是“每人每天一斤半小米、一钱油、二钱盐”。小米是主食,菜多是土豆白菜汤或南瓜汤,上面浇一勺葱油。每次开饭盛小米的是一个直径约一米、高半米的大木桶,盛菜的是一个大粗瓷盆,众人围着小米和菜盆,或站着或蹲着,一会儿就吃得精光。每月也有一两次馒头或肉丁烩面条来改善伙食。

虽然有饭吃,但毕竟油星太少,学生们常馋得慌。因为延安太穷,外来客人反而掏钱做东,成为延安一道独特的风景线。1938年5月,美国驻华使馆参赞卡尔逊上校,在延安邀请老外医生马海德“下馆子”。路上许多熟识的人向马海德打招呼,马海德便邀他们同去,走到饭馆时,后面跟随了十几个年轻男女,他们笑着闹着,完全沉浸在聚餐的快乐中,真可谓“共产”了。

到了大生产运动以后,在毛泽东“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号召下,各单位开荒种地、养猪创收,生活得到明显改善。机关、部队、学校的大灶每人每月伙食标准为“肉两斤、油十五两、菜三十斤、盐一斤”。“油、肉和蔬菜比过去有了大幅增加,各种粗粮也可任你吃饱。每隔十天半月还能会餐一次。”

此外,在延安还按照行政级别,伙食标准有大灶、中灶、小灶之分。小灶,就是四菜或两菜一汤;大灶,就是高粱米饭(或小米粥)、大锅菜;中灶介于两者之间。

(三)边区的住宿

中央领导在延安的住房较为宽余。其他人的都较紧张。尤其是抗战爆发后,随着大批进步青年来到延安,住房变得更加不足。

在一些学校,一般教师是一人一孔窑洞,学生则是挤在一起睡火炕通铺,翻身都很困难。如,陕北公学、抗大的学员七八人挤睡窑洞土坑,只铺一层茅草,挤得连翻身都困难。女子大学学生的卧位只有一尺半宽,起夜回来常常发现没了位置,要拱进去慢慢挤几下才能“收复失地”。男性炕位也不过二尺半,蜷身睡者很快得到纠正——直腿挺睡。

即使有地方睡,也并不是就“高枕无忧”了。陕北地区降水较少,水源也不丰富,洗浴几成奢侈,寄生虫、虱子比较多,有时整夜都要与它们战斗。同时,毕竟是在战时环境,睡安稳觉是不大可能的。在延安实行军事化管理,晚上常有军事演习。按要求是20分钟内穿好衣服打好背包,集合出发,所以各自有应对窍门,或和衣而睡,或穿双厚袜子,跑的时候不用穿鞋。1939年日本飞机常轰炸延安,“跑警报”成为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内容,本就不安稳的睡觉更是“雪上加霜”。

在延安,还有一种特殊的“睡觉”。因为住房比较紧张,没有条件供结婚后的夫妇单独居住,平时男女双方在各自单位或学校的宿舍。每到星期六团圆一次,先申请后交费,住在专门临时腾出来的窑洞,屋里只有一张床,被褥得自己带,也不开饭,住一次五毛钱,第二天又背上行装回到各自的战斗岗位。

新鲜牛奶成为高级特供品

为了给一些老弱病伤同志提供必要的营养补助,1941年9月19日,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提议,给予林伯渠、吴玉章、刘少奇、周恩来等26位在延安的革命元老和中央领导同志干部保健费。会议通过了这个提议,并强调:“接到中央所发营养物品的同志,不论物品或现款,不得推辞不受,不得作为别用,且须依照中央规定物品单的原则使用,否则即系违犯中央规定。”其中,新鲜牛奶在当时就属于极少为人所知的特殊供应物,作为保健物品供给。

1939年底,边区政府受命在位于延安城南三公里处的马家湾村筹办保健牧场,次年3月牧场正式开办。牧场有川地200多亩、山地100多亩,以喂养奶牛、奶羊,供给牛奶、羊奶为主,兼植农作物。1941年3月,牧场更名为光华农场,该年平均日产牛奶100磅,到1944年,有奶牛25头、公牛1头、奶羊25只,平均日产牛奶170磅。1946年,美国友人阳早来到延安,他运用人工授精的技术,使农场乳牛发展到100多头。当时,生产的牛奶供中央首长、伤病员和缺奶婴儿。

文化人靠稿费赚取“外快”

据文献记载,延安时期的稿酬至少从1936年8月就已实行。当时,为了在全国和外国举行扩大红军影响的宣传,募捐抗日经费,中央决定出版《长征记》。为此,8月5日,毛泽东、杨尚昆联名向陕北一方面军各部参加过长征的同志,发出征稿电报和信函,希望大家积极撰稿,展示长征宏图。征稿信说:“来稿请于九月五日以前寄到总政治部,备有薄酬,聊致谢意。”此书由徐梦秋、成仿吾、丁玲编成,于1942年11月出版。

1937年5月10日,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总司令朱德,联名发出《中央军委关于征集红军历史材料的通知》,以纪念“八一”建军节10周年。通知明确说:“一切创作稿件和纪念品,送来经采用后,均给以五角至二十元的现金酬报。”

1939年1月,毛泽东致周扬的信中不仅有付稿费的表述,而且还有付酬的具体标准。当时为了向全国介绍陕甘宁边区的政治、经济、文教、民政等真实情况,以粉碎国民党的造谣歪曲,毛泽东决定编写一本《边区实录》。初稿由他的秘书李六如、和培元各写一半。毛泽东委托周扬“全权负责修正此书”。信末特写明:“备有稿费(每千字一元五角),当分致你与李、和三同志,借表酬劳之意。”这本书1939年12月由延安解放出版社出版,毛泽东为它题写书名并题词,稿费也及时兑现。

1941年9月10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反对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讲话,其中谈到稿酬问题。他说:“对研究实际问题的文章,要多给稿费。能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教员,才算好教员,要多给津贴。”

从以上文献可知,延安时期尽管生活艰苦,但对文化人的精神劳动是尊重的,稿件采用发表,都付给稿费。创办刊物,不论是铅印的,还是油印的;不论是内部出版,还是公开发行,在征稿启事中,都说明来稿刊用后,即付稿费。其他的征文活动、文艺创作、歌词作曲等也付稿费。

延安时期的稿费有钱、物两种形式。“物”的种类是多样化的,都属于生活必需品之类。在物资极端匮乏的年代,“物”是人们生活所必需的,同样珍贵。

“物酬”包括毛巾、肥皂、笔记本、纸张、铅笔等。这些物品当时奇缺,公家所发根本不够用。文化人每月按规定、分级别供给几张纸,领取时有严格的登记制度。人们写稿子多是一张纸当做两张用(两面写字)。当时,能用上新毛巾和肥皂,就属于“上档次”的人物了,令人羡慕不已。所以,写稿得到“物酬”,是很自豪、很骄傲的大事。

还有的“物酬”则是“赠送书报刊”。《歌曲月刊》(1940年9月创刊)的“稿约”更具体些:“来稿发表后,以本刊一册为酬,版权归作者所有,但本刊有选编权。”一年后该刊改为《歌曲半月刊》,仍是“来稿选用者,可以本刊为酬”。当时一本刊物值多少钱呢?约为0.2—0.5元。

当年,毛泽东和其他领导人著作的出版和发表,都有稿费。他们大都把这些“外快”用于赞助公益事业,或是个人应酬方面。

一般作者得到稿费,多买些书刊或是生活必需品。文化人或专业文学艺术家则不同。他们有了稿费,多是主动与人共享,或是被朋友们“共产”,即“一人得稿费,大家去消费”。这几乎成了一种特有的“时代风气”或约定俗成的“规矩”。在这个问题上“小气”,会受到其他人的非议。

稳定的社会治安

维护边区的社会治安,当时主要有两个部门,一是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另一个是中共中央社会部。

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简称“边保”,前身是以原中央苏区和红一方面军中的政治保卫局干部为基础,在瓦窑堡成立的“西北政治保卫局”,负责西北苏区和红军中的“肃反”保卫工作。1936年6月,该局随中央迁至保安,1937年迁到延安棉土沟,更名为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简称“边保”),负责边区的锄奸、保卫、肃特等工作。

作为陕甘宁边区的治安管理机构,边保不仅管理着边区的数十支地方保安团队,并且还拥有自己的秘密情报系统和电台。处机关由一部(保卫)、二部(侦察)、三部(审讯)及干部处、办公室等部门组成。陕甘宁边区当时辖有5专区、22县、1市,保安处在各专区设保安分处,各县设保安科,在延安市设公安局。边保还下辖一个装备精良的保安团,起初是红军保卫局下属的保卫队,只有100多人,到延安后扩编,辖有7个步兵连队和机枪连、警卫排1500余人,配有轻重机枪、长枪和大量驳壳枪,主要负责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西北局和边区政府的安全保卫工作。

边保在边区的名气很大,机关和营房占据了延安城南很大一片地面,周兴(时任保安处处长)因此还被周恩来戏称为“周半城”。当时在出入陕甘宁边区的证件上,都盖有他的印章。老百姓据此以为周兴就是延安最大的干部。在国统区,周兴则被认为是共产党的大“特务”头子。

在中共中央、西北局和边区政府的领导下,边区保安处为保卫党中央和陕甘宁边区的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并在斗争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对敌工作经验,为新中国培养了一大批政法、公安战线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

中共中央社会部,简称为“中社部”,与边保主要负责边区安保工作不同,中社部的主要精力放在战略情报方面。红军到陕北后,原来的“中央特科”和“国家政治保卫局”都已停止了运行,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中央于1937年12月成立了“中央特别工作委员会”(对外称“敌区工作委员会”),统管全党的情报、保卫工作。193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在“中央特别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央社会部,统一负责和领导全党各根据地及国统区、沦陷区的保卫和情报工作。作为隐蔽战线上的总指挥部,中央社会部为新中国的诞生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社会部更名为中共中央调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