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的有效方式,是亿万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移风易俗、改造社会、建设美好生活的伟大创造。
1.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改造社会的伟大创造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改革开放以来涌现出的新生事物。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各地开展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拨乱反正,我们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各项事业开始稳步发展。适应这种要求,大力整顿被“文化大革命”破坏的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改善人际关系,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和强烈愿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党在提出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出了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得到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广泛响应。
1981年2月19日,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出《关于加强部队青年工作的指示》,要求在全军各部队广泛开展“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体力,讲军容、讲礼貌、讲纪律,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活动。邓小平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总政治部提出了“四有三讲两不怕”的口号很好,军队就这样办,要好好宣传。
1982年初,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保定地区军民共建精神文明的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在转发北京军区党委、河北省委省政府报告的批语中指出,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是对基层进行综合治理、全面建设的一种好办法,是建立和发展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的好途径,也是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1982年2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报告》,要求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国家干部一定要在这个活动中做全国人民的表率。
1984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转发〈全国文明村(镇)建设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对建设文明村活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这是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关系大幅度调整、生产力迅速发展之后,迫切要求改革上层建筑,使之更加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广大农民物质生活提高以后,迫切要求精神生活也丰富起来的必然产物;是亿万农民在党的领导下的又一伟大创造;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新发展。
1984年6月,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在福建省三明市召开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总结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情况,推广三明市坚持抓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物质文明建设,建设“政治安定、经济繁荣、精神文明、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的新型文明城市的经验,以推动各地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深入开展。从此,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展开。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全党工作的重要位置,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之后,人民群众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主动性、积极性空前高涨,讲文明、树新风,送温暖、献爱心,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创建文明行业、文明窗口、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十星级文明户”,以及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百城万店无假货、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容、形式和领域都有了新的发展,呈现出一派勃勃生机。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精神文明建设保持了健康向上、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各地积极、广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等三大创建活动,城乡文明水平明显提升。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在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中,文明中国、礼仪之邦的形象得到充分展示。
2.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伟大实践
党的几代领导集体都把关心群众、动员群众、引导群众为自己的根本利益而奋斗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强调一切群众生活上的问题,“都应该把它提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要使他们从这些事情出发,了解我们提出来的更高的任务”。他还指出:“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为人民谋利益,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自己的根本利益而奋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党的一切工作和方针政策,都要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衡量标准。对于群众最关心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凡是能办到的,一定要千方百计帮助解决。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正是党的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与人民群众为自己创造美好生活的强烈愿望有机统一体。
创建活动源于群众,根基在群众,主体是群众,目的也是为了群众。在各种形式创建活动中,由于党的各级组织和政府始终把活动的目标、任务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同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紧密结合,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家园在自己手中变得越来越美好,生活质量在自己手中变得越来越高,深刻地认识到群众性创建活动是为了维护和代表群众的利益,从而激发出参与创建活动的巨大积极性。
3.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四个文明建设的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
改革开放三十年多年来,各地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全党和全国工作大局,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来设计活动的内容。无论是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还是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都把四个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贯彻始终,充分体现了四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各地把四个文明建设的总任务、总目标分解为各个城市、各个村镇、各个部门的具体任务、具体目标,逐级落实,直至基层单位,既树立了城市、乡村、行业、单位的良好形象,提高了市民、农民、职工的综合素质,又促进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发展。
随着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加强,群众性创建活动内容愈益丰富,把四个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的形式愈益多样化,如环境保护活动、科普活动、畅通工程活动、城市的公益事业建设活动、农村的改水改厕活动、城乡的绿化美化活动等,都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变社会风气、提高人们的素质相结合,以其独特的功能起到了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互相渗透、互相促进、共同落实的作用。
4.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式
做好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新形势下,我国社会生活和群众的思想状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迫切要求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辟新途径,探索新方式。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紧抓住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这个重要环节,在有效地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具有鲜明的特点和独特的优势。由于群众创建活动具有鲜明的思想主题,能够比较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理想、共同信念和共同利益,因而具有强大的号召力和吸引力;由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具有贴近群众生活实际的特点,能够比较好地体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使群众在参与中得到实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因而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由于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具有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能够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因而能够使群众在参与中实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中共中央在1999年9月发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对群众进行思想教育、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新方式,强调要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又明确指出:“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公民道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特别要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也对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出新的要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2011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强调,要突出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这些都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了充分肯定,也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把党关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进一步科学、有效地组织好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充分体现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特色。